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为激发贫困群众脱贫内生动力, 以优秀的音乐作品振奋人心、鼓舞士气、焕发斗志,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开展乐山市“致富颂”歌曲征集活动。
活动详情介绍
1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乐山市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乐山市文联、乐山市文广新局、乐山广播电视台
协办单位:乐山市文化艺术研究所、乐山文化发展研究中心、乐山市音乐家协会
2
征集时间
从即日起至2018年8月31日止。
3
征集要求
1.歌曲要围绕小凉山彝区贫困群众脱贫奔康、自强不息、自食其力的生动实践,紧扣“致富颂”主题,歌颂勤劳致富精神、激励贫困群众奋力奔康,易于传唱。
2.歌曲类型不限,流行歌曲、民族歌曲、美声歌曲均可;形式不限,独唱、重唱、组合唱、合唱均可。
3.歌曲时长4分钟左右。
4
歌曲评选及奖项设置
评选由中共乐山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实施,并成立评审委员会,对征集的歌曲进行评选,本次征集活动共征集评选优秀歌曲10首,每首奖金3000元。获奖作品将择优收录进编辑出版的音乐专辑。
5
征集方式
应征歌曲采用电子邮箱投稿,提交歌曲小样为MP3或WAV格式,并提供歌词、曲谱、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编、身份证号码等详细信息(用word文档、A4纸排版、附件发送),在邮件主题注明“乐山市‘致富颂’歌曲征集”字样。
联系人:杨芸,联系电话:(0833)2158528、15281979733,电子邮箱:303942658@qq.com。
6
相关事项
1.根据我国《著作权法》有关规定,活动主办单位对获奖作品拥有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获奖作品的复制权(印刷、录音、录像、发行、表演、电视播放、广播、网络传播)归中共乐山市委宣传部所有。作者享有署名权和获得一次性报酬的权利。
2.参加征集活动的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不得抄袭,一经发现作品抄袭,立即取消参评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征者负责。
3.本次活动的有关事项由中共乐山市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中共乐山市委宣传部
2018年6月19日
(更多点击:征集歌曲)
活动详情介绍
1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乐山市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乐山市文联、乐山市文广新局、乐山广播电视台
协办单位:乐山市文化艺术研究所、乐山文化发展研究中心、乐山市音乐家协会
2
征集时间
从即日起至2018年8月31日止。
3
征集要求
1.歌曲要围绕小凉山彝区贫困群众脱贫奔康、自强不息、自食其力的生动实践,紧扣“致富颂”主题,歌颂勤劳致富精神、激励贫困群众奋力奔康,易于传唱。
2.歌曲类型不限,流行歌曲、民族歌曲、美声歌曲均可;形式不限,独唱、重唱、组合唱、合唱均可。
3.歌曲时长4分钟左右。
4
歌曲评选及奖项设置
评选由中共乐山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实施,并成立评审委员会,对征集的歌曲进行评选,本次征集活动共征集评选优秀歌曲10首,每首奖金3000元。获奖作品将择优收录进编辑出版的音乐专辑。
5
征集方式
应征歌曲采用电子邮箱投稿,提交歌曲小样为MP3或WAV格式,并提供歌词、曲谱、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编、身份证号码等详细信息(用word文档、A4纸排版、附件发送),在邮件主题注明“乐山市‘致富颂’歌曲征集”字样。
联系人:杨芸,联系电话:(0833)2158528、15281979733,电子邮箱:303942658@qq.com。
6
相关事项
1.根据我国《著作权法》有关规定,活动主办单位对获奖作品拥有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获奖作品的复制权(印刷、录音、录像、发行、表演、电视播放、广播、网络传播)归中共乐山市委宣传部所有。作者享有署名权和获得一次性报酬的权利。
2.参加征集活动的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不得抄袭,一经发现作品抄袭,立即取消参评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征者负责。
3.本次活动的有关事项由中共乐山市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中共乐山市委宣传部
2018年6月19日
(更多点击:征集歌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