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集县广大市民:
创建广东省卫生县城、广东省县级文明城市,需要你我共同参与。为激发全县人民热爱怀集、建设和美怀集的热情,不断提升城市文明形象和市民文明素养,县文明办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怀集市民文明公约》征集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目的
《市民文明公约》是城市文明形象的具体体现,是全体市民广泛认可、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通过面向全县开展《怀集市民文明公约》公开征集活动,大力普及文明礼仪规范,进一步增强广大市民的文明意识,激发广大市民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规范的热情,切实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幸福指数。
二、主办单位
主办单位:县文明办
协办单位:县广播电视台、县新闻宣传中心
三、活动时间
自即日起至2018年8月31日。
四、征集要求
1、投稿需结合我县实际,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新时代怀集特色,主要包含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等各方面内容,要求全面概括维护城市公共环境、公共秩序、社会伦理等各方面的基本行为准则,能作为规范约束广大市民公共日常行为的基本行为规范。
2、投稿文字要简洁明了,通俗易懂,便于记忆,便于执行。要充分体现爱国家、爱社会、爱人民的高尚情怀;凸显文明与个体的关系,个体与社会的关系。市民文明公约以4字短句为主,总字数不超过80字。
3、所有作品请按申报表规范格式填写,表格中除市民文明公约主要内容外,还需进行注释,简述作品构思、理念及象征意义。来稿注明作者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通信地址、联系方式。
五、评选程序
1、征集阶段(自即日起至8月15日)
广泛动员各单位干部职工和广大市民参与“怀集市民文明公约”征集活动。各单位干部职工也可以个人身份直接向县文明办投稿参与征集活动。广大市民可通过多种方式参加征集活动。
2、评审阶段(8月15日至8月25日)
县文明办对投稿进行整理,邀请专家对应征作品进行评审,由专家进行筛选、解析、提炼“怀集市民文明公约”。
3、公示阶段(8月26日至8月31日) 将征集提炼的“怀集市民文明公约”在政府网、电视台、报社等媒体进行公示,并动员广大网友参与投票,广泛征集各方面意见。
六、奖项设置
本次征集活动将本着公正、公平的原则对投稿作品进行评选,对征集入选的“市民文明公约”分别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和入围奖若干名。其中:
一等奖1名,奖金2000元;
二等奖2名,奖金各800元;
三等奖3名,奖金各500元;
入围奖10名,奖金各100元。
七、其他事项
1、本次活动所有来稿恕不退回,请作者自留底稿。入选获奖作品主办方有权对其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修改等活动,包括用于活动宣传、展览、出版、存档、网上展示等。
2、投稿截止时间是8月15日,可通过电子版或纸质版报送县文明办,地址:县委县政府办公大楼210室,联系人:钱汉华,电话(传真):5529483,邮箱:zqhjwm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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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集市民文明公约》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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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邮箱:hjxcxx@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