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0元 苍溪旅游宣传口号征集活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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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苍溪旅游品牌形象宣传,突出苍溪特色,提升苍溪旅游的知名度、美誉度,现面向社会开展苍溪旅游宣传口号征集活动。
一、征集要求
(一)应征作品应高度概括苍溪县的旅游资源和文化底蕴;
(二)应征作品应言简意丰,主题突出,方便记忆,具有较强的听觉冲击力和口号吸引力;
(三)应征作品字数在16个字之内,创作说明300字之内,作品须为原创,未曾公开发表;
(四)征集评选以作品为唯一对象,应征者提交作品条数不限,作品风格和类型不限。
二、征集时间
2018年9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投稿以当地邮戳为准或以电子邮件时间为准。
三、提交方式
应征来稿请按附件要求填写作者资料,具体包括:作者的姓名(单位、团体名称)、详细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和个人(单位、团体)有效证件复印件,以团体名义提交作品的须提交相关资质证明。
(一)纸质作品提交
请按附件要求填写,并用A4纸张打印,使用快递邮寄至四川省苍溪县陵江镇文广影视中心8楼(苍溪县旅游局宣传营销股收),信封上请注明“宣传口号征集”字号。
(二)电子邮件提交
应征作品电子文档发送到sccxly@126.com
四 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10000元。
二等奖:2名,奖金2000元。
三等奖:3名,奖金1000元。
五、评审办法
苍溪县旅游局组织成立专家评审小组,评审小组成员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共举行两轮投票评选。
第一轮投票:评审小组将对旅游宣传口号的投稿作品按专家意见进行编号,前6名为入围作品。
第二轮投票:评审小组从入围的6名作品中评选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六、相关声明
(一)此次活动入选作品的著作权及使用权自评选结果公布之日起均归苍溪县旅游局所有,在今后使用入选作品时,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二)苍溪县目前使用的“醉美梨乡·水墨苍溪”宣传口号不得再次投稿。
(三)本次征集评选活动由苍溪县旅游局具体组织实施,凡投稿者均视为认可本次启事活动全部内容。此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苍溪县旅游局所有。
七、联系方式
地址:四川省苍溪县陵江镇文广影视中心8楼。
邮编:628400
联系人:王红娟
咨询电话:0839-5255555
附件:苍溪县旅游形象宣传口号征集报送表
附件:
苍溪县旅游形象宣传口号征集报送表
姓 名
性 别
邮 编
联系电话
地 址
身份证号码
宣传口号
(可报多条)
创意说明
(更多点击:征集口号
https://mp.weixin.qq.com/s/v30OQS-h8bj-JkXt_Vgnn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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