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0元 轮台县城市形象标识LOGO征集活动
轮台县城市形象LOGO全国有奖征集活动
征集内容
一、征集内容
轮台城市形象LOGO
二、征集日期
2020年8月10日至2020年10月31日
面向全国范围征集,组织或个人不限
征集要求
1、作品要求内涵丰富、主题鲜明、创意新颖、简洁大方、色彩明快,具有高水平的艺术感染力。城市形象LOGO要围绕轮台“四张名片”,彰显轮台历史文化底蕴,科学、系统地宣传推广轮台城市形象,彰显轮台城市特色,凝聚全县人民群众归属感和认同感,能够提升轮台在国内外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
2、城市形象LOGO具有强烈的可辨识度和视觉感染力,大众认同度高,图案结构便于广泛推广、应用和印刷,适用于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运用,能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清晰显示。
投稿方式
1、投稿作品请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报送,需注明“轮台县城市形象LOGO征集”
投稿邮箱:xjltxcb@163.com,联系电话:4691524,联系人:李建坡、李振庭。
2、投稿作品应附有500字以内的创意文案说明及作者的地址、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
3、投稿作品须在2020年10月31日前提交至指定投稿邮箱。
评选程序
奖励办法
1、轮台县城市形象LOGO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励人民币10000元,发放荣誉证书;
二等奖2名,奖励人民币5000元/名,发放荣誉证书;
三等奖5名,奖励人民币1000元/名,发放荣誉证书;
优秀奖200名,奖励价值98元塔里木胡杨林公园门票5张/名,发放荣誉证书。
2、本次获奖所得奖金的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自理。
特别声明
1、作品所有内容必须是原创,且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不得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作品凡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均由应征者本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2、作品产权归属:凡获奖作品,在主办单位支付奖金后,其知识产权均归轮台县人民政府所有。轮台县人民政府拥有修改、使用、许可、出版及展示等权利。
3、作品内容相同,以先投稿者为准(以邮件发出时间确定先后次序)。
4、活动主办方保留对此活动的最终解释权,主办方不对未获奖作品作任何解释。
5、本活动的投稿人均视为认可上述声明内容。
来源:轮台县人民政府
编辑:李振庭
审核:祁峰
监制:曹利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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