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到苏州才有为”logo焕新&故事征集
“人到苏州才有为”故事征集
Suzhou, superb for talents !
征集时间
截至2022年6月30日
征集对象
海内外人才,以及任何了解苏州、热爱苏州、关心人才的人士。
征集要求
#1
围绕“人到苏州才有为”这一主题,讲述人才在苏州创新创业的故事。体裁不限,可以是短视频、文字、诗歌、歌曲等,鼓励创新。内容要求展现人才在苏州安心、安身、安业的生动景象,积极健康,格调向上。
符合法律规定。作品中不得含有任何违反国家宪法及法律规定的内容、不得违反社会公德。
#
#3
征集作品需为原创,未在报刊、杂志、网站及其他媒体公开发表,未在公开场合进行传播或演出,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若有侵权等违法行为,由作者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奖项设置
本次征集视来稿情况,将分类开展评选,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分别为:
一等奖:奖金3000元;
二等奖:奖金2000元;
三等奖:奖金1000元。
*优秀的短视频作品一、二、三等奖奖金最高可提至10000元、5000元、2000元。以上金额均含税。
征集方式
投稿方式
请下载《“人到苏州才有为”故事征集登记表》1份(Word形式),按照要求填写作品名称、内容介绍、创作背景、作者信息等内容。填写完成后,将《“人到苏州才有为”故事征集登记表》以及作品,以附件的形式上传至指定邮箱szrcgzzj@163.com,并将邮件标题按照 “故事征集+作品名称+体裁+投稿个人姓名” 规范命名。
《“人到苏州才有为”故事征集登记表》
数量要求
每位投稿者最多可报送3条作品,每幅作品都需按照投稿步骤独立提交。
评审公示
征集活动结束后,由中共苏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评选并公布结果,欢迎关注“姑苏人才”“苏州国际精英创业周”微信公众号了解更多内容。
“人到苏州才有为”logo焕新
Suzhou, superb for talents !
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
征集对象
国内外文化创意、广告传媒、艺术院校等机构单位,活跃于国内外设计、创意领域的广大设计师和设计爱好者,国内外高等院校相关专业师生,以及任何关心苏州人才工作的人士均可参加。
奖项设置
本次征集共设一、二、三等奖各1名,分别为:
一等奖1名:奖金3000元。作品将作为苏州人才工作唯一形象标识,以及苏州人才工作宣传素材的主元素。一等奖作品的设计单位或个人应按主办单位的要求,为后续logo的场景应用提供技术支持;
二等奖1名:奖金2000元;
三等奖1名:奖金1000元。
* 以上金额均含税。
作品要求
01
主题内涵突出。设计要求围绕“苏州”“人才”两个关键词,进一步塑造“人到苏州才有为”人才工作品牌形象,体现苏州聚天下英才而用之的生动景象,展示苏州人才的昂扬风貌。
02
富有设计感。作品须为彩色,形式不限,色调不限,创意独特、图形新颖、构图合理、色彩和谐、简洁大气、富有美感,具有内容表现力和视觉吸引力。
03
易于广泛传播。设计要求易于识别记忆和推广宣传,适合在各种载体和场景中应用及媒体等传播介质上使用。
04
坚持原创原著。投稿设计方案要求为投稿者原创作品并具有完整版权,未侵犯他人的任何专利、著作权、商标权及其他知识产权;未在报刊、杂志、网站及其他媒体公开发表,未申请专利或进行版权登记,未参加过其他比赛,未以任何形式进入商业渠道。
05
符合法律规定。标识中不得含有任何违反国家宪法及法律规定的内容、不得违反社会公德。
参与方式
投稿方式:
请设计单位或个人下载《设计作品登记表》1份(Word形式),按照要求填写作品名称、创意说明、作者信息等内容。填写完成后,将《设计作品登记表》以及电子文件图片,以附件的形式上传至指定邮箱szrcgzzj@163.com,并将邮件标题按照 “‘人到苏州才有为’logo焕新+作品名称+投稿个人姓名/单位名称” 规范命名。
电子作品尺寸要求30cm×30cm,像素精度300dpi以上,JPG格式。作品一旦获奖入选,还需提供源文件,格式为AI或者PSD。
* 若不能提供电子绘图,也可将手绘图拍照上传,苏州不错过每一个优秀的创意!
《“人到苏州才有为”logo焕新设计作品登记表》
数量要求:
每位投稿者最多可报送3幅作品,每幅作品都需按照步骤独立提交。
评审公示
设计方案征集结束后,由中共苏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评选并公布结果,欢迎关注“姑苏人才”“苏州国际精英创业周”微信公众号了解更多内容。
特别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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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稿方案如有任何侵权违法以及触犯道德、文化、宗教和风俗的行为,主办方有权取消其投稿者参评资格,涉及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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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入选方案除作者署名权以外的全部著作权、使用权归活动主办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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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入选方案在具体制作使用中,主办方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对作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元素、图案、文字、色彩等予以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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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入选方案使用过程中,如有他人侵害投稿者合法权益并导致相应损失的,应由投稿者依法向第三人行使权利,主办单位不负任何义务,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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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对本次征集规则产生任何疑议,中共苏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保留最终解释权。
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512)65227688-2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