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洛阳伏牛旅游公路”公路名称、品牌徽标(LOGO)和宣传口号
为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提升洛阳市乡村旅游公路建设水平,进一步巩固交通运输脱贫攻坚成果,我市当前正在推进伏牛山脉地区“洛阳伏牛旅游公路”(待定)建设项目。为进一步丰富“洛阳伏牛旅游公路”文化内涵,提升公路知名度和美誉度,更好服务沿线地区乡村振兴,即日起至2022年8月15日,洛阳市交通运输局、洛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联合面向社会广泛征集“洛阳伏牛旅游公路”公路名称、品牌徽标(LOGO)和宣传口号,全方位、立体化、多维度打造洛阳乡村旅游公路特色品牌。
以“洛阳伏牛旅游公路”项目属性为基础,结合洛阳市历史文化特色和沿途旅游景点,集思广益征集“洛阳伏牛旅游公路”公路名称、特色品牌徽标(LOGO)和宣传口号。
为加密南部四县路网密度,有效推动我市全域旅游及乡村振兴工作发展,2021年,市交通部门深入调研并谋划实施了全市乡村旅游公路建设行动,重点打造“洛阳伏牛旅游公路”等独具特色的洛阳乡村旅游公路品牌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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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伏牛旅游公路”项目总长度约615.57公里,其中汝阳段总长139.32公里,嵩县段总长155.09公里,栾川段总长124.24公里,洛宁段总长168.41公里,宜阳段总长28.51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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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起点位于汝阳县内埠镇的宁洛高速汝阳产业集聚区站,在汝阳境由北向南依次经过内埠镇、陶营镇、小店镇、十八盘、付店镇、靳村乡,在牌路村进入嵩县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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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嵩县车村镇、白河镇,在白云山黄石垭进入栾川县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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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栾川县庙子镇、栾川县城、石庙镇、陶湾镇、叫河镇,三川镇、白土镇,在界岭进入洛宁县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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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洛宁县下峪镇、故县镇、上戈镇、罗岭乡、兴华镇、景阳镇、赵村镇、陈吴乡,在黄窑村附近进入宜阳县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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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宜阳县张坞镇、花果山乡,在寺院村附近进入嵩县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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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嵩县大坪乡、库区乡、城关镇、纸房镇、饭坡镇、九皋镇,在石场村附近进入汝阳县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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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汝阳县城关镇、蔡店镇、陶营镇、内埠镇,接宁洛高速汝阳产业集聚区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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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规划串联恐龙谷(4A)、西泰山(4A)、画眉谷(4A)、木札岭(4A)、尧山(5A)、墨子文化旅游区(4A)、白云山(5A)、龙峪湾(4A)、老君山(5A)、养子沟(4A)、鸡冠洞(5A)、伏牛山滑雪场(4A)、天河大峡谷(4A)、抱犊寨(4A)、王府竹海(4A)、抱犊寨(4A)、全宝山、西子湖、神灵寨(4A)、天池山(4A)、花果山(4A)等28余个3A级以上景区,并规划设置13个特色主题驿站。该项目完工后,将是洛阳市第一条服务完善的快慢综合交通环线旅游廊道,将实现“城景与共、景景相通”一张网,把景区串联成生态康养、红色文化、农俗体验、消费聚集的旅游休闲度假区,形成“快进慢游、均衡发展”的旅游格局。
本次征集内容分为以下三项,可选取单项或多项参与。
(一)公路名称
公路名称要突出洛阳历史文化和旅游特色,体现区域历史文化品位和内涵,命名采用汉语,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并对命名理由和涵义作简明阐释。
(二)品牌徽标
将旅游公路形象与地方特色、旅游资源等要素进行融合,设计品牌徽标(LOGO),充分体现洛阳区域特色。要求提交设计LOGO的图片以及设计说明(200-500字)。
(三)宣传口号
宣传口号拟定要高度总结、凝练品牌特征,具有明显的指向性,有利于宣传与推广。宣传口号不超过25个字,可附设计说明。
(一)本次征集活动通过投稿形式参加,按照品牌征集要求创作公路名称、品牌徽标和宣传口号,填写创意征集表(附件)参与本次征集活动。
(二)品牌徽标除填写创意征集表有关内容外,另需提交JPG或PDF格式的作品为电子文件,颜色为彩色,分辨率不低于500dpi,文件大小不低于5M。作品采用后,设计方须提供作品的完整设计方案,包括各种矢量图形源文件和所用到的字体等。
(三)公路名称、品牌徽标和宣传口号创意成果统一发送至主办方邮箱:ncgljsk@163.com,联系电话:0379-63636076。
(四)应征者应确保提供的身份、通讯信息真实有效,便于入选后进行联系及相关奖品的发放。征集活动投稿截止时间:2022年8月15日。
本次征集活动分为初步评选与专家评审两轮评选:第一轮评选由主办方自投稿成果中进行初步筛选;第二轮评选针对筛选后的成果,采用专家评审的方式进行最终评选。评选结果将于8月31日前予以公布。
一等奖1名,奖金10000元;
二等奖2名,奖金各5000元;
三等奖3名,奖金各3000元;
鼓励奖6名,各奖励纪念品一份。
此次奖金均为税前金额,获奖者应按照相关国家及地区的法律规定纳税。
(一)应征作品须为本人原创,应征作品不得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社会公德、公共秩序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并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如发现有抄袭剽窃者,一律取消应征资格。由此引发的法律纠纷,亦全部由当事人负责,主办方概不承担。
(二)应征者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个人,或一个创作团队。应征者可选取公路名称、品牌徽标、宣传口号中的一项、两项或三项全部参与,但每位应征者所提交的公路名称、品牌徽标、宣传口号应征作品有且只有一件,并完整无误。团队一起创作的,推选一人作为投稿和受奖代表,重复投稿视作无效。
(三)本次征集不收取任何费用,所有来稿一律不予退还,投稿人须保留图片和文字原稿,以备查证。如果出现公路名称、品牌徽标、宣传口号相同或类似的应征作品,则以收件时间来确定第一创意者。应征者必须保证参选作品未投入使用、未对外公布、未参加过其他类似征集活动等任何形式的活动、比赛。
(四)对于应征作品,其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权、著作权、使用权、复制权、发表权、摄制权、改编权等相关权利全部归洛阳市交通运输局拥有,洛阳市交通运输局及其授权单位有权将参加应征作品的部分或全部免费用于后期“洛阳伏牛旅游公路”宣传及与相关的各种媒体展示、出版,而无须向应征者支付任何酬劳或补偿。获奖个人或团体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第三方。
洛阳市交通运输局享有对应征作品进行修改、再设计、注册、展示、出版及其他形式的宣传、使用等。应征者不再享有与该作品知识产权有关的任何权利。
(五)凡向主办单位投稿者,均被视为认可并遵守本公告所有条款,主办方对本次征集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注:请点击下方小程序链接,下载附件原件】
【附件1】“洛阳伏牛旅游公路”(待定)公路名称、品牌徽标和宣传口号创意征集表.doc
“洛阳伏牛旅游公路”(待定)公路名称、品牌徽标和宣传口号征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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