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征集“山西标准”(标识)宣传语
“山西标准”(标识)宣传语
从即日起至2022年9月30日止(以电子邮件发出时间或书面信函邮戳时间为准)。
征集范围:面向全国各类机构、单位和个人。
(一)应征作品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山西标准”(标识)内涵(附件1),充分体现山西文化底蕴、资源优势、典型特征。
(二)宣传语要言简意赅、寓意准确、朗朗上口、便于宣传,要立意正确价值导向,具备较强的感召力、引领力和传播力,能够得到消费者普遍认可,适合长期在社会各类媒介应用和推广传播(字数控制在20字以内)。
1.本次征集活动对象为宣传语作品,一人可报多个作品参加评选。每件作品须提交作者简介、联系方式和作品设计说明。
2.作品以电子文档形式报送,文件夹格式为“‘山西标准’(标识)宣传语征集活动作品+作者名+作品名”。
3.投稿人须完整保留原稿或相关凭证,以便后期确认。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会同相关机构组成评选委员会组织评选,对征集作品进行收集、整理、初评、复选,最终确定获奖作品,并颁发证书、发放奖金。设宣传语大奖3名,每名奖金5000元(税前金额);设优秀宣传语入围奖20名,每名奖金500元。
1.初评:由评选委员会进行初评,选出“山西标准”(标识)宣传语入围作品。
2.复选:由评选委员会对入围作品进行复选,选出宣传语大奖3名和优秀入围奖20名。
3.公布:获奖作品通过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和相关媒体对外公布。
(一)作品人数、年龄及职业等不限,多人合作视为团体设计。参投作品必须为投稿单位或个人原创,如涉及版权纠纷等法律,一律由作者本人负责,主办单位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二)获奖作品将根据我国《著作权法》有关规定和投稿人的承诺(见附件2),由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拥有该作品的知识产权。
(三)凡参加征集活动的投稿人均视同认可本公告内容。不论是否授予奖项,投稿内容均不退回。
联 系 人:侯福喜 张鹏
联系电话:0351-7018601/0351-7680232
电子邮件:sxsggxh@163.com
邮寄地址:太原市小店区长风街108号(注:邮寄信封上请注明“山西标准”(标识)宣传语征集项目)
邮 编:030006
收 件 人:施鹏芳
收件电话:0351-7680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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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