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善美之城,温暖有我”徽标(LOGO)设计方案
“善美”取自汕尾谐音,“善美之城”寓意将汕尾打造为充满善文化和善元素的“首善之城”;“温暖有我”蕴含我区打造“邻里党建”品牌,实现城市社区人人享服务、处处有温暖的美好愿景。此次徽标设计应紧扣“善美之城,温暖有我”主题开展。
本次征集活动面向全社会,以个人、团队、设计机构名义提交均可。
1.作品须符合法律法规,不得含有任何涉嫌区域歧视、民族歧视或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的内容。
2.作品充分体现汕尾市城区城市特色,围绕“善美之城,温暖有我”城市基层党建品牌的主题开展设计。
3.作品构图新颖,具有较强的辨识度和独创性,寓意深刻,易识易记。
4.作品应用性强,可用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的传播,能够满足衍生的印刷品、纪念品等各种材质制作需要,可广泛用于网站、电视、手机APP等载体及印刷品等。
1.以压缩包方式提交至电子邮箱swcqzzbzzeg @163.com。压缩包以“第一作者名字+城市基层党建徽标征集”命名,内容需包括作者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信息;以单位或团队参加的,须标明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第一作者信息,合作者信息等内容;作品均以附件形式上传。
2.作品应附有对图形标识和字体的创意文字说明,包括设计图样的理念说明(设计蕴含的意义、背景等)和设计图样技术文字说明(图样尺寸、比例、颜色等)。
3.徽标电子文件格式为JPG,如作品为手稿可扫描后转化为JPG图像格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
1.评选办法:由中共汕尾市城区委组织部对征集作品进行初筛,初筛后将由区委组织部组织专家对征集作品进行评审,汕尾城区党建公众号将同步上传初筛作品进行网络限时投票。以专家评审评分和大众投票情况作为综合分数确定入围奖。创作者需提前自查作品能否注册,若作品入围后未能通过排查审核,则不能进入下一轮评奖环节。
2.活动奖励:设入围奖10名,其中采用奖1名,奖励人民币2000元;其余9名各奖励人民币500元。以上奖励为税前奖金,所得税由获奖个人或机构自行承担。创作团队的获奖者,由署名在第一位的创作者代表领取,奖金具体分配由团队自行协商。公职人员以嘉奖为主,不领取货币奖励。
1.作品需保证原创性和唯一性,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若有侵权等违法行为,由创作者承担一切责任。
2.作品若为多人合作创作,需征得所有合作者同意并标明所有合作者姓名。
3.作品一经入选,主办方拥有该作品的相关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使用权、发布权和衍生权等,有权对设计作品进行修改、组合、运用等,创作者不得提出异议。
4.凡参加本次徽标设计的创作者被视为同意并接受本次公告的所有要求,无须书面或其他方式予以确认。
5.本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中共汕尾市城区委组织部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