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总工会关于征集提升职工生活品质服务标识的公告
为全面推进提升职工生活品质工作,展示工会组织服务职工的良好形象,提升工会服务品牌的知名度,在全社会营造提升职工生活品质,建设幸福长春的良好氛围,市总工会决定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服务标识(LOGO),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征集内容
征集范围
本次征集活动面向社会范围,具有从事机构标识、形象战略、品牌发展或者相关经验的专业设计机构、咨询公司、广告公司及专业设计人员、艺术院校学生,均可参加本次征集活动。
设计要求
主题鲜明,寓意贴切,创意独特,健康向上,形式端正庄重,图案清晰流畅,色彩搭配适宜,结构简洁明快,具有强烈的时代感和艺术性,符合工会特点,呈现长春地域特色,展示提升职工生活品质工作的宗旨要义和职工追求美好生活的精神内涵。
作品应为图案和文字的结合体,使用彩色设计,具有较强的亲和力和感染力,利于明确标示,便于识别记忆,宜于宣传推广。
LOGO应当具备较强的应用性,适合工会服务场所长期悬挂;适合服装、胸牌、报纸专版等各种场合、标牌及其它载体上使用;适用于平面、立体、电子媒介等传播使用和再创作要求;适合工会在开展各类服务工作和活动中印制使用。
提交作品的电子版本格式应为JPG或PNG,并保留高精度的设计原图(如AI、CDR、PSD、犀牛等),设计图案为RGB模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彩色图稿请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作品一经入围,将联系作者提供源文件,同时必须附以设计理念说明和内涵注释(300字以内)。
作品应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不属于公开作品;不得含有任何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的内容;不能违反《商标法》《著作权法》的有关法律规定,不能侵犯他人著作权益,凡涉及抄袭、借用、一稿多投等侵权行为的,均由应征者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奖励方式
本次征集设一等奖1名,奖励人民币3000元;入围奖4名,各奖励人民币500元。
奖金为税前金额,由获奖者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缴纳税金。作品一经采用,其著作权(除署名权外)归市总工会所有,征集方有权决定作品的修改和使用方式,设计方不得自行使用、转让第三方或用于其他用途。
征集时间和投稿要求
(一)
征集时间:2022年11月14日至2022年11月20日17时止。
(二)
作品命名格式为:“标识名+姓名+联系方式”,每位投稿者提交的作品不得超过2件。
(三)
投稿者请在规定的征集时间内按要求将作品、设计理念说明、身份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签字后扫描件等材料放在同一文件夹发送至投稿邮箱:757307053@qq.com,文件夹和邮件标题注明“姓名+工会服务标识征集作品”,作品寄送时间以电子邮箱收件时间为准,应征作品及有关资料概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长春市总工会所有,未尽事宜,请与长春市总工会保障部联系,联系电话:0431-88912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