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新区儿童友好城市LOGO和宣传标语征集公告
为进一步推动雄安新区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大力弘扬儿童友好理念,不断提升新区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知晓度和影响力,现面向社会征集雄安新区儿童友好城市LOGO和宣传标语。
一、征集内容
(一)雄安新区儿童友好城市LOGO
(二)雄安新区儿童友好城市宣传标语
二、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
三、征集对象
面向社会范围征集,不限团体或个人,鼓励广大儿童积极参加,或以家庭为单位共同创作。参与征集活动的团体或个人,可以参加一个项目,也可以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征集。
四、作品要求
(一)城市LOGO
1.紧扣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主题,突出雄安区域特色、文化精髓和人文风貌,充分彰显儿童友好城市理念,展示新区良好城市形象;
2.创意新颖独特,构图简洁明快,富有艺术性、创新性,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视觉形象鲜明;
3.易于识别记忆和推广宣传,适合在网络媒体、电视荧屏和宣传品等多种载体、媒介和场景使用;
4.作品应包含彩色效果图,同时附有对图形标识和字体的创意文字说明,包括设计的图样、技术说明(图样的尺寸、比例、颜色等)和设计理念说明;
5.作品以JPG或PDF格式提交,提供尺幅为A4标准大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作者需留存源文件,作品入选后需提供矢量图形源文件和所用到的字体(如AI、PSD、CDR格式文件)。
(二)宣传标语
1.主题鲜明,突出“儿童友好”理念,凝练概括新区儿童友好城市形象,创新生动、准确贴切,富有吸引力和感染力;
2.语言精练,表达准确,语感精美,适合社会化传播;
3.字数限定在20字以内,题材、形式不限,作品应附简要创意说明;
4.每个组织或个人投稿不超过3条,每条单独参与评选。鼓励有能力者同时提交字体设计稿,优秀设计作品将视情况给予额外奖励。
五、奖项设置
(一)城市LOGO
优秀奖1名,奖金8000元
入围奖3名,奖金各5000元
(二)宣传标语
优秀奖1名,奖金3000元
入围奖3名,奖金各1000元
以上项目以团体、机构名义应征的获奖者,奖金由第一创作者、机构法定代表人代领,具体分配自行协商解决。上述奖励金额为税前奖金,所得税由获奖的团体或个人自行承担。为保证质量,主办单位有权根据投稿量及评审情况对各奖项做出相应调整。
六、投稿方式
本次征集活动统一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所有作品报名时均提交电子版作品,以电子邮件形式将应征作品和作品登记表发送至xcwxjwhz@126.com,邮件标题注明“城市LOGO/宣传标语+应征者名称”。
七、评选程序
活动组委会将组建评委团队对所有应征作品开展初评筛选和作品终评,最终结果将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
八、其它事宜
(一)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应征作品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序良俗的要求,作品必须是投稿者的原创,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无抄袭仿冒等侵权行为。设计作品应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也未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并保证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任何权利。凡违反上述要求一经发现,将取消资格,如已发放奖金将原额追回。若因此引发纠纷,其法律和民事责任均由应征者承担。
(三)应征作品的著作权受中国法律保护。最终选定采用的设计作品,其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对作品的一切平面、立体或电子载体的全部权利)即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有权对其进行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在公布征集结果之前,作者本人不得自行发布或者发表应征作品。
(四)应征作品不得添加任何与本次活动无关的第三方LOGO。
(五)应征作品请自备底稿,一经提交,概不退还。
(六)应征作品一经提交,即视为应征者已全部知晓并完全接受本征集规则。
(七)联系电话:0312-5620993
九、活动组织
雄安新区相关部门组建活动组委会,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组委会所有。本规则未尽事宜,另行制定补充规则。
附件:雄安新区儿童友好城市LOGO和宣传标语征集活动作品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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