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家坪镇形象标识logo征集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
贺家坪镇形象标识(LOGO)
火爆征集中
作品一经选用
将给予一万元奖励
快来参加吧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贺家坪镇平均海拔913米,森林覆盖率73%,气候凉爽舒适;是长江经济带进出川渝的陆上咽喉要道。依托独特的气候、生态、区位条件,贺家坪镇正加快建设康养名镇,同时大力发展高山蔬菜、茶叶、中药材、生态畜牧等特色产业,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为充分展示对外形象,提升城镇的辨识度、美誉度,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贺家坪镇形象标识(LOGO)。
01
征集时间
2023年1月28日至3月28日
02
征集对象
1.参赛对象为机构或个人,不限地域。
2.不收取报名费,作品由参赛者直接报送。
03
征集要求
1.贺家坪镇形象标识(LOGO)要具有鲜明的象征意义,应充分体现贺家坪镇的历史文化内涵、地域特色元素和独特的康养文旅特色,符合康养名镇建设定位。
2.主题鲜明、构思新颖、构图简洁、寓意深刻,富有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具有较强的识别性、独特性和创意性,适合在多种介质和载体上使用和推广。
3.应征稿件图形应采用彩色设计,需使用矢量格式。PS软件采用TIF格式(包含工作图层),AI或CDR软件采用工作文件夹,包含原始素材、效果图、源文件(非转曲),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并附200-500字设计说明。
4.参选作品必须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和使用,也未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悉。
04
评选与奖励
1.本次活动主办方为长阳土家族自治县贺家坪镇人民政府。
2.投稿截止后,主办方将邀请有关人士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初评;将邀请有关领导、专家组成评选小组进行终选。
3.评选结果在“长阳发布”微信公众号以及相关媒体上进行公布。
4.征集活动设一等奖1名,作品经选用,给予一万元奖励;另设二等奖5名,分别给予一千元奖励;三等奖10名,分别给予五百元奖励。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自付。
05
投稿方式
1.应征者提交A4规格纸质的彩色效果图作品稿1份,附带设计说明。邮寄时需注明“贺家坪镇形象标识(LOGO)”,并请注明作者、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2.应征者在寄送作品同时,需将“征集要求”中所要求图形和设计说明等电子文档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2410044850@qq.com。
邮寄:长阳土家族自治县贺家坪镇东环路2号
邮编:443500
联系人:颜女士
联系电话:0717-5484448;13040978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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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说明
1.应征作品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序良俗的要求,作品必须是投稿者的原创,无抄袭仿冒等侵权行为,不能是已经投入市场销售的作品,并保证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任何权利。凡违反上述要求一经发现,将取消资格,已发放奖金将原额追回。由此引发的纠纷,其法律责任均由应征者承担。
2.本次活动评选出的获奖作品将被视为主办方委托创作之作品,应征作品如若获奖,该作品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署名权、商标权及对作品的一切平面、立体或电子载体的全部知识产权则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有权对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注册、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无须征得应征者的同意。主办方除向获奖者支付奖金外,不再支付其他任何报酬和税费。未经主办方允许,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
3.应征作品在评选结果公布前不得重复参加其他相关评选活动,作品因重复投稿发生的法律纠纷,由应征者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若有内容相同的应征作品,以首先到达征集电子邮箱者为准。如因应征作品的权利瑕疵或其内容虚假、非法、不正当,或任何其他不合理原因而产生的法律纠纷、或造成第三人损失的,与活动及活动组织者无关,投稿作者自行承担法律后果。
5.奖金均以人民币形式支付,奖金为税前金额,个人所得税由颁奖单位代扣代缴。应征作品以单位、团体、组织等名义投稿获奖的,奖金由第一创作者或机构法定代表人代领,具体分配自行协商解决。
6.如作品经评选获奖,主办方将以电话形式通知作者;如作者未提供有效联系电话导致主办方无法联系并造成损失的,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来稿一律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长阳土家族自治县贺家坪镇人民政府所有。
8.凡应征投稿的作者,均视为充分知晓并自愿接受和遵守本征集公告的各项规定与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