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理轩”品牌形象标识征集开始啦!
“打造‘连理轩’学习宣讲品牌”是市委十三届五次全会对理论武装工作提出的明确要求。为增强“连理轩”学习宣讲品牌辨识度、传播力、影响力,现面向社会征集“连理轩”品牌形象标识(LOGO)。
“连理轩”品牌是连云港市理论工作的总品牌,应用于全市理论学习、理论宣传、理论研究、理论阐释、理论实践等理论武装的全领域、全过程,是全市理论工作龙头,统领全市各级各类理论品牌。
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3月12日。
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市内外有设计创作能力的个人、团体均可参与。
“连理轩”品牌形象标识(LOGO)将广泛用于全市理论学习宣传、研究阐释等各类活动以及相关场合、平台、载体等。应征作品须满足以下要求:
1.充分体现“连理轩”学习宣讲品牌的地域特色、品牌定位和内涵特点。
2.主题鲜明、创意新颖、简洁大方,具备较高艺术性和观赏性,视觉冲击力强,适用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等不同的载体传播,便于后续衍生品的设计制作。
3. 应包含图标和文字(“连理轩”字样)等内容,附有对图形标识、创意文字和设计理念的具体说明,包括具体图样文字说明(图样尺寸、比例、颜色、字体等)。
4.图形电子稿格式为JPG或JPEG,设计图稿以A4幅面白底绘制,注明标准色,屏幕密度不低于300dpi。图形标识和字体设计稿应附立体、彩色等效果图,并提供标准用色和专用字体设计稿。
设置入围奖3个,入选奖1个,将分别予以一定奖励,奖金税费由获奖者自理。
应征作品统一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中共连云港市委宣传部理论处邮llc85800249@126.com。邮件主题标明“‘连理轩’品牌形象标识征集”字样,并在邮件内标明作者真实姓名(名称)、身份证号(营业执照注册号)、单位(住所)及职务(职称)、手机号码等信息。
1.应征作品应为原创且未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作者须为设计作品的合法拥有者,具有自主版权,若有任何侵权行为,将取消其参选资格,如已发放奖金将原额追回,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参选者自行承担。
2.如作品由多人合作创作,需由第一作者征得所有合作者同意并标明所有合作者姓名。
3.必要时,应主办方要求,应征作品作者需要以现场或视频形式对应征作品作出进一步解释说明。
4.应征作品入围和入选的,作者需提供矢量源文件(ai或cdr格式),作品著作权归活动主办方所有,主办方享有该形象标识(LOGO)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包括进行加工、修改、展示、出版等)。作者不得自行使用和转让第三人。
5.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投稿即视为知晓并完全同意本活动的全部规则。
相关事宜可与中共连云港市委宣传部理论处联系,联系人:曹水清,联系电话:0518-85800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