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州市机关幼儿园园徽及吉祥物设计征集
青州市机关幼儿园始建于1953年,70年的发展历史,沉淀下来丰厚的文化底蕴和办园特色,一直秉承“民主、和谐、敬业、创新”的园风,以“发展孩子、服务社会、成就教师”为办园宗旨,尊重教育规律,“眼里有孩子、心里懂孩子”,以幼儿为本,引导帮助孩子“学习做人、学习做事、学习生活、学习交往”。
七十年栉风沐雨,七十年筑梦前行;
七十年春华秋实,七十年日新月异。
征集内容
1.青州市机关幼儿园园徽。
2.青州市机关幼儿园吉祥物。
时间安排
征稿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
审核时间:2023年4月1日至4月15日
公示时间:2023年4月中旬
公示途径:青州市机关幼儿园公众号
奖项设置
一等奖2名
园徽设计者采用1名、吉祥物设计者采用1名。
一经采用,园徽设计者可获得奖金2000元+荣誉证书,吉祥物设计者可获得奖金500元+荣誉证书。
入围奖30名
荣誉证书+精美伴手礼一份。
设计要求
1.园徽和吉祥物设计应符合幼儿教育及儿童的理念和主题,符合积极向上的价值观。
2.园徽和吉祥物设计新颖、独特、美观、大方,让受众过目不忘,并富有创造力且易于识别。
3.园徽设计要简洁大方,有辨识度和记忆点,吉祥物设计要活泼可爱、极具亲和力,能够得到不同文化背景、不同性别和年龄段人群的普遍认同,展现形式和设计元素不限。
4.吉祥物设计具有很强的可塑性、创造性,可以根据需要设计不同的表情、不同的姿势、不同的动作,使之更生动。
5.园徽和吉祥物必须是原创,不能是对任何他人作品(包括但不限于其它园徽、LOGO、吉祥物和卡通形象)的复制、修改、改编、演绎等。
6.吉祥物应当有相应的名字,名字应当原创并尽量体现创意,能够申请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引起任何价值观的偏见,不得具有宗教内涵,不得与任何第三方产生关联或联想。但请注意:即使应征方案中选,该中选应征方案中的吉祥物名称并不一定能被保留作为吉祥物最终名称。
7.园徽和吉祥物设计图稿不得含有任何能辨识出应征人信息的内容。
评审标准
遵照公开、公正、公平、严谨的原则,从创意性、实用性、传播性等多个维度进行综合评定。
1.创新性:创意独特,别出心裁。
2.契合度:吻合幼儿教育、儿童的主题。
3.设计表现:设计的恰当表达,清晰阐述设计思想。
4.传播性:能够引起观看者共鸣。
5.作品延展性:作品要具有可延伸及易用性。
提交要求
1.参加本次征集活动无需报名费。
2.作品提交应包含:设计图稿(如是吉祥物设计图稿,可出现吉祥物的名字)、报名表;需提交至邮箱qzsjgyey@126.com;邮件命名方式:园徽设计或吉祥物设计+应征者姓名+联系方式,便于我们及时与应征者取得联系。
3.为便于后续宣传使用,作品建议以电子稿形式提交,建议以A4大小(2479×3508像素)、横版、竖版均可;分辨率为300像素、RGB模式的jpg、jpeg、png格式作品。
4.作品提交数量不限,同一应征人的多个作品,请每一件应征作品单独发送邮箱一次,产生一个独立的作品链接。
5.请务必保留作品的位图源文件或矢量图源文件,且源文件的各个部件需分图层或独立编组可拆分,分辨率为300dpi,选中的作品会统一安排与作者沟通。
版权声明
1.原创声明:应征者作品是应征者原创作品,是应征作品的合法拥有者,作品中如使用他人肖像或者照片元素,必须注明来源并取得书面认可,活动组委会只负责考察作品本身的质量,作品内容所涉及的版权问题由应征者本人负责;凡涉嫌抄袭或涉及知识产权问题的作品,将自动失去参赛资格;若为得奖作品,则收回已颁发奖金等费用并公告。如造成第三者之权益损失,应征者需自行负担相关法律责任。
2.应征作品知识产权归属:一经采用,作品的完整版权将转让至主办方所有,应征者需协助签署《著作权转让协议》,主办方享有对相应设计方案进行再设计、生产、销售、展示、出版等全部权益,未经主办方许可,应征者不得将此权利再授权或者销售该作品给任何其他个人或者机构用作盈利性商业活动,应征者保留对其作品的永久署名权。
3.入围奖及未获奖的作品著作权仍归原应征者本人所有,但主办方有权对征集作品用于活动推广、公益宣传等展示使用。主办方如需对该作品用于衍生开发、生产、销售等商业用途,需取得作者书面许可,由主办方代理面向市场推广作品;主办方与应征者另行签订《著作权许可协议》,并向应征者支付相应授权费用。
4.主办方对本活动保留最终解释权。
报名表下载
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报名表,和设计图稿一起发送至邮箱qzsjgyey@126.com,邮件命名方式:园徽设计或吉祥物设计+应征者姓名+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