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见侯官”创意大赛征集
大赛主题
大赛组织
大赛流程
作品提交阶段
即日起至4月30日
作品评选阶段
2023年5月上旬
作品展示阶段
2023年5月
作品征集类别
征集标准和要求
奖项设置
相关权益
1.所有参赛作品应确保原创作品的版权清晰,在参赛前不存在转让、许可使用、质押等权利瑕疵行为。
2.主办方享有对参赛作品的展示、出版等权益,所有获奖与入围作品的作者同意授权承办单位进行产品开发和生产。
3.所有入围作品所提供的实体样品归主办方所有,活动后不退还。
4.参赛者一经投稿则视为允许主办方在活动期间进行相关专题、官网、微博、微信等推广中署名宣传。未获奖作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除为本次赛事进行的必要展示、报道、宣传或市场活动外,主办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或外泄未获得授权作品的源文件。
5.参赛者一经投稿则视为同意由主办方量产其作品,用于“遇见侯官”及“青春首邑”品牌宣传推广。
6.参赛者一经投稿视为参赛者同意并遵守比赛相关规定,若作品的著作权存在争议,主办方不承担因作品侵犯他人(或单位)的权利而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提供作品的参赛者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7.如果获奖者放弃履行相关版权转让或授权义务,则视为主动放弃相应奖项。
8.参赛者一经投稿,视为已仔细阅读上述条款,充分理解并表示同意。同时,主办方保留在法律范围内对本活动的解释权。
注意事项
1.参赛者应对参赛作品拥有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或外观设计专利等知识产权,作品不得侵犯任何一方的知识产权或其它权利。凡参赛作品侵犯任何一方的知识产权或其它权利,如参赛者剽窃作品、窃取商业秘密等行为所引起的法律责任由参赛者自负,且大赛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参赛者出现任何知识产权的法律纠纷,与大赛主办方(包括主办单位、协办单位、承办单位,下同)无关;若因此给权利人、大赛主办方造成损害的,侵权方应当承担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责任。
2.参赛者须按要求完整填写单位或个人信息,信息错填或未填写联系方式导致无法联络的,责任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3.参赛个人须有良好信用记录,未被列为失信行为人;个人需明确承诺不存在可能对本次大赛产生不利影响的未结诉讼。
4.参赛作品知识产权属于参赛者,但大赛组委会拥有对参赛作品进行公开展示、结集出版和其他形式的推广、宣传、展览及其必要的复制等权利。承办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获得获奖作品知识产权受让的权利。“游记攻略”类获奖作品,主办方可向全省各地推荐,作品原则上不向推荐目的地收取任何费用(根据目的地相关部门要求进行修改后使用的除外)。
5.参赛个人应自觉维护赛事良好形象,对赛事活动组织、作品评选工作如有疑义,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向主办方实名反映,但不得擅自通过网络平台和自媒体发布。否则不论处于赛事活动哪个阶段,一律取消参赛资格,并不再受理其以后参加相关主办方举办的赛事活动。
6.参赛者应全面了解本次大赛规则,凡提交参赛作品,视同已全面了解并接受大赛规则,自愿受其约束。
7.本届大赛涉及装饰类等7个赛道,其中装饰类、短视频类由团县委具体负责;工艺类、游记攻略类由县文旅局负责;金鱼文创设计类、景观雕塑设计类由县文投负责;征文类由县文联负责。
8.本届大赛最终解释权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归大赛主办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