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县普法LOGO、动漫形象设计征集
为进一步提升新时代普法宣传教育的传播实效和社会影响力,打造具有安吉特色的法治文化品牌形象,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普法LOGO和动漫形象。具体要求如下:
一
活动时间
自公布之日起至6月底
二
征集对象
本次征集活动面向全社会,凡崇尚法律、关心支持和热心参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广告制作公司、文化传播公司、机关、社区、企事业单位及爱好设计、创作的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加。
三
作品要求
(一)作品要求能充分反映法治宣传教育主题,具有安吉法治文化和地域文化特色。作品形象活泼生动,可以得到不同文化背景、性别、年龄段人群的普遍接受。作品后续延展性要强,适合新媒体宣传和传统媒体宣传的各种用途,便于深化设计和推广运用。
(二)作品由作品图案、作品说明组成。作品图案简洁易记、创意新颖、色彩明快,具有强烈的可辨识性,兼具法治内涵和艺术美感。普法LOGO需包含“安吉普法”明晰字样,动漫形象可以1个或2个。作品说明包括作品名称、创作理念、寓意等内容,字数控制在500字以内。
(三)作品以JPG电子稿形式提交,作品尺寸要求像素1500、分辨率300DPI以上,大小不小于2MB。作者保留高精度的设计原稿(如AI、CDR、PSD、PNG等格式)。每件作品同时需附《安吉县普法LOGO、动漫形象有奖征集活动报名表》。(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报名表)
四
作品提交
本次征集活动截稿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邮箱为:ajxpfb@126.com,报送时请在邮件标题中注明“普法LOGO征集”或“普法动漫形象征集”字样。也可通过当面交付的方式,将作品及《安吉县普法LOGO、动漫形象有奖征集活动报名表》交送至安吉县司法局948办公室。投稿者为机构的,须由授权代表签署并盖机构公章。创作者不止一人的,所有创作者必须共同签署。一张报名表对应一件作品。每名投稿者就同一项目提供作品仅限1个,提供两个以上作品的,主办方仅就其最先收到的作品进行评审。
联系人:陈女士、张先生
联系电话:0572-5123948
五
奖项设置
设置录用奖
普法LOGO录用奖
奖金1万元
普法动漫形象录用奖
奖金1.8万元
六
活动安排
(一)作品征集阶段:自公布之日起至2023年5月15日。参赛者按照要求对参赛作品进行投稿。
(二)专家评审阶段:2023年5月下旬至6月上旬。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评选出录用作品。
(三)结果公布阶段:2023年6月底前通过“安吉普法”微信公众号对评审结果进行对外公布。
七
特别申明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凡填写《安吉县普法LOGO、动漫形象有奖征集活动报名表》并主动提交作品的“参赛者”(作者),视为其已经对所提交的作品版权归属作如下不可撤销声明,否则有权取消其参赛、入围与获奖资格,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一)原创声明:参赛作品是参赛者原创作品,未侵犯任何其他人的任何专利、著作权、商标权以及其他知识产权;该作品未在报刊、杂志、网站及其他媒体公开发表,未申请专利或进行版权登记,未参加过其他比赛,未以任何形式进入商业领域。
(二)获奖作品知识产权归属:所有参赛获奖作品除作者署名权以外的全部著作权归主办方所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行使著作权:享有对所属大赛作品方案进行再设计、生产、销售、展示、出版和宣传的权利。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包括作者本人)未经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作品进行转让、复制、转载、传播、摘编、出版、发行、许可使用等。
主办方对所收到的征集作品一概不予退还,应征者应自留底稿。因作者本人传送不当等原因造成应征作品丢失或损坏的,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应征作品数量、质量达不到主办方评审要求,主办方可以做出延期征集、奖项空缺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