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武汉“江夏文化”品牌形象共创计划活动公告
即日起,中共武汉市江夏区委宣传部面向全网发起武汉“江夏文化”品牌形象共创计划。
该活动旨在深度挖掘“楚天首县”——江夏文化核心文化特质,共创并形成具有鲜明特色的江夏文化品牌,让“古武汉源头、新武汉缩影”成为江夏文化的鲜明标识,打响江夏城区品牌。
武汉“江夏文化”品牌形象共创计划包括公开征集“江夏文化”品牌形象(logo)标识、“江夏文化”品牌形象宣传语及江夏文旅IP形象。详情请见公告:
2023年武汉“江夏文化”品牌形象共创计划活动公告
1、征集作品范围
“江夏文化”品牌形象(logo)标识、“江夏文化”品牌形象宣传语及江夏文旅IP形象
2、征集作品说明
①设计“江夏文化”品牌形象(logo)标识
图形、汉字、字母单独或组合均可,能形成清晰的城区形象符号,色彩协调、简洁明快、寓意深刻,地域特色、资源禀赋、历史文化内涵明显。图形设计、布局、理念唯一性、艺术性和视觉感染力强。强化外界对江夏的认知,形成响亮的品牌效应。
能满足平面、立体、动态、透明等制作需求,符号应用性强,适用于网络媒介、户外广告、公共场所、文化产品、对外宣传等不同的使用场景和相应的使用形式,具有较强的识别度和多元的开发价值。
②“江夏文化”品牌形象宣传语
描述出江夏特点的形象推介语,充分传达江夏的历史底蕴、文化精髓、人文风貌和旅游资源等特色。征集作品需文字简洁、富有创意、词语精炼、朗朗上口,具有吸引力和号召力,便于记忆和传诵。
③设计江夏文旅IP形象
形象应围绕江夏文化特色,赋予鲜明的性格特点。作品立意积极向上,设计风格不限,创意新颖,形象生动,具有高识别度和代表性,便于传播,易于衍生开发,突显主题内涵。
3、作品要求
①立意鲜明:征集作品应紧扣江夏区提出的战略发展定位,凸显江夏区特点、产业特色、历史文化精髓,体现时代特征,彰显江夏精神风貌。
②富有创意:须有完整的设计理念且具有创意,参赛者在提交作品的同时请附上300字以内的创意说明文字。
③作品规范:
“江夏文化”品牌形象宣传语投稿作品以电子稿形式提供(如无法提供电子稿,可采用邮寄的形式提供A4纸大小、彩印作品)。注明标准色,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存储格式为JPG。设计稿应包含LOGO的绘制形象和设计说明(限300字以内)。个人提交设计作品的数量不得超过3套。
“江夏文化”品牌形象宣传语每条宣传口号的字数限制在14个字以内,并备注作品的创作思路、理念和含义(限300字以内)。个人提交形象宣传语的数量不得超过3条。
江夏文旅IP形象投稿作品以电子稿形式提供(如无法提供电子稿,可采用邮寄的形式提供A4纸大小、彩印作品)。须提供IP形象三视图(正面、侧面、背面),并设计三个或以上表现该形象的动作延展图形。所设计的IP形象名称便于记忆,不产生歧义。参赛者须保留可用于生产的位图源文件或矢量文件(提交作品时可暂不提交)。投稿者在提交作品的同时须提交IP形象的创意说明文字(创意说明限300字以内)。个人提交设计作品的数量不得超过3套。
“江夏文化”品牌形象宣传语、江夏文旅IP形象须考虑其衍生及开发,适合在城市家具、文创产品、宣传资料、视频传播等载体中深化设计、推广运用。
④原创声明。必须为原创作品且具有独立知识产权,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过,若涉及侵权由参赛者自行承担责任,并取消参赛资格。
⑤征集方式。投稿作品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指定邮箱,电子邮件主题应注明参赛者姓名或机构(如未注明,视为无效投稿)。如无法提供电子稿,可采用邮寄的形式提供A4纸大小、彩印作品,纸质作品须在作品右下角附上参赛者姓名或机构名称、联系方式。
⑥优先原则。应征作品不得重复参加其他同类型评选活动,若涉及相关情况,则取消其参赛资格。如遇相同或相近作品,以优先提交者为准。
⑦版权声明。如作品被采用(含入围作品),著作权、版权、使用权归活动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有对作品进行修改、展示、出版、宣传等任何形式使用的权利,任何团体和个人不得使用或转让。参赛者一经投稿视为同意本条款。
官方网站:www.lljxzy.com
电子邮件地址:lljxzy@163.com
纸质版寄送地址:武汉市江夏区光谷大道百捷科技园 15387183220彭女士(邮政编码:430202)所有应征作品一律不予退稿。
⑧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4、奖项设置
①“江夏文化”品牌形象(logo)标识
入选者1名:10万元奖金
入围者若干名:1万元奖金+荣誉证书
②“江夏文化”品牌形象宣传语
入选者1名:10万元奖金
入围者若干名:1万元奖金+荣誉证书
③江夏文旅IP形象
入选者1名:10万元奖金
入围者若干名:1万元奖金+荣誉证书
上述奖金金额指人民币税前金额。获奖者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缴纳所得税(由组委会代缴代扣所得税后发放奖金)。
5、征集对象
全人群(不限制)
6、征集时间
作品征集|面向大众征集优秀作品
时间:2023年4月26日-2023年5月31日
专家评审|选出入围作品
时间:2023年6月1日-2023年6月30日
大众评审|票选产生最喜爱候选作品
时间:2023年7月1日-202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