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礼物”特色旅游商品统一形象logo征集
为促进我市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推进牡丹江全域旅游建设。牡丹江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于4月份开始谋划“牡丹江礼物”的征集评选工作,5月19日“牡丹江礼物”公众号正式上线接受大众评选,于6月19日公布评选结果。“牡丹江礼物”旨在打造和展示全域文旅产品资源,创新开发一批旅游纪念品和商品,培育“牡丹江礼物”新品牌。为更好的宣传推广“牡丹江礼物”,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牡丹江礼物”特色旅游商品统一形象logo。
征集对象
面向全国征集形象logo,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均可参加
征集时间
作品征集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7月10日止
征集内容
“牡丹江礼物”特色旅游商品统一形象logo
作品要求
1、“牡丹江礼物”特色旅游商品统一形象logo作品设计要能准确反映牡丹江文化旅游资源特色,创意新颖、构思巧妙、简洁大方、色彩明快,视觉形象鲜明,具有较强的艺术表现力和视觉冲击力,富于美感和时代感。
2、应征稿件分别附彩色和黑白色图样,需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以JPG格式提交,图案不低于600×800像素,并附上简要的创意和设计说明(300字以内),设计作品画面上不得出现作者姓名及相关信息,否则作品无效。
3、最终获奖者需提供矢量图,以方便进行修改完善和印制。投稿作品文件名应以“牡丹江礼物”特色旅游商品形象logo征集参评作品+姓名或单位名称+联系方式”的形式体现。
评选方式
本次评选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们将邀请专业评审对所有投稿作品进行评比,评出入围作品,在入围作品中选出采用作品各1个。
评选结果将在《牡丹江日报》、牡丹江发布、牡丹江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上公示。
奖励标准
“牡丹江礼物”特色旅游商品形象logo:入围作品5名,每名给予设计费2000元,采用1名,另给予设计费10000元。
声明事项
1.应征作品应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我国社会公序良俗的要求。
2.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应征者对其具备完整、排他的知识产权。应征者的应征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否则,应征者的获奖资格取消,已发放设计费原额退还;由此给主办方造成的损失,主办方有权要求应征者进行赔偿。
3.应征作品一经投稿并经评选获奖,则视为应征作品的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等)归牡丹江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所有。牡丹江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有权决定对应征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应征者不得再自行使用或转让给第三方。
4.若有内容相同的logo和名称,以电子邮件首先到达者为准,每个邮件最多只能设计1个形象logo和1个宣传推广平台名称,超过1个的以第一个为准。
5.本次活动不收报名费,所投稿件不退还。
6.获奖设计费均指税前金额,个人所得税由活动主办单位代扣代缴。
7.根据征集作品整体质量和评审情况,最终入选奖可以空缺。
8.参赛者投递作品即视为认同以上条款。
9.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牡丹江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所有。
联系方式及投稿方式
投稿邮箱:mdjlwpx@126.com
要进一步沟通的相关事宜,可致电沟通咨询。未尽事宜将补充发布,请注意关注。
致电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联系电话:0453-6837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