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博白白切”集体商标标识设计方案
为加快推进博白白切特色产业发展,大力实施商标品牌战略,保护品牌资源,打造“博白白切”区域公共品牌的市场形象,近日,博白县人民政府发布公告,向社会公开征集“博白白切”集体商标标识设计方案,具体公告如下:
博白白切
(一)设计风格与“博白白切”品牌文化相适应。
(二)设计新颖独特,图案简洁凝练,具有强烈的视觉效应。
(三)注重国际通识性和商标的唯一性。
(四)便于在媒介上制作,适宜作为对外宣传以及社会活动的形象标识。
(五)商标标识的设计作品须为图文组合形式(包含图形与“博白白切”文字),且图形和文字可相互独立、可拆分,各成一体。
(六)一个图文组合设计稿为一件作品。
(一)投稿人可投一至三件作品,每件投稿作品应同时提供彩色稿与黑白稿。
(二)每件投稿作品须附作品的构图思路及设计创意说明。
(三)投稿人身份信息不得在投稿作品中出现,须另附说明文件。
(四)投稿作品恕不退还,请投稿人自留底稿。
(一)广告公司、设计公司、设计师、业余爱好者等均可投稿。投稿人可以团体名义或个人名义进行投稿。
(二)投稿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5日。
(三)投稿人须在提交作品时另附说明文件注明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及简介等身份信息。
(四)投稿作品可通过电子邮箱投至博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电子邮箱:bbgsbgs@163.com)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博白县绿珠大道西073号;邮编:537600;
联系人:谢斌
联系电话:18177535521,0775—8329908。
(一)评选机构:由博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相关专业人员组成评审委员会。
(二)投稿作品达到15件的,由评审委员会对全部投稿作品进行初审,评选出5件作为入围作品,并公告。
(三)入围作品公告后,由评审委员会从5件入围作品中选定1件作为中标作品,并公告。
(四)投稿作品少于15件的,由评审委员会直接对全部投稿作品进行综合评议,如有符合条件的,直接选定1件作为中标作品,并公告。
(一)每件入围作品予以人民币2000元稿酬,在公告后10日内支付给每位入围作品投稿人。
(二)对中标作品予以人民币1.8万元稿酬,在公告后10日内支付给中标作品投稿人,待该中标作品成功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注册后30日内再给予中标作品投稿人人民币3万元稿酬。
(一)中标作品的全部知识产权归博白县人民政府所有。
(二)投稿作品须为未经发表的原创作品,且不会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若由此造成任何纠纷,一切法律责任及给主办方造成的损失,均由投稿人承担。
(三)中标作品投稿人需提供投稿作品设计原稿,并配合招标人办理著作权登记。
(四)投稿人均视为认可本通告内容。
(五)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博白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