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集县桥头镇“旺景杯”旅游形象标识及吉祥物征集
设计征集大赛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县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塑造形象品牌,建立桥头形象标识体系和打造桥头形象IP,增强桥头旅游辨识度和美誉度,提升并传播桥头镇良好的文旅形象,促进桥头文旅发展,加快桥头镇创建文旅名镇。经研究,决定举办怀集县桥头镇“旺景杯”旅游形象标识及吉祥物设计征集大赛。
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
中共怀集县委宣传部怀集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征集项目
怀集县桥头镇旅游形象标识及吉祥物
征集时间及范围
——征集时间——
——征集范围——
面向全社会各界设计爱好者广泛公开征集
桥头镇旅游形象标识及吉祥物,
个人或组织均可报名投稿。
设计要求 文化内涵旅游形象标识及吉祥物应征作品应契合桥头镇“生态燕乡·大美桥头”定位,能够充分展示桥头镇燕乡文化、人文历史、风土人情、地域风貌等旅游资源特色,具有鲜明的桥头燕乡文化元素。
构思精巧旅游形象标识及吉祥物设计作品应以“金燕”为创作题材,要求能将桥头文化元素、金燕元素、金丝燕的基本特点等完美转化为可识别的形象符号,具有独特的艺术构图表现手法,观赏性和艺术性兼具,色彩对比、搭配简明大方、醒目和谐,具有强烈的艺术文化气息,符合社会大众的审美标准,给人以愉悦感和美的享受。图形比例关系协调统一,作品构图创意独特新颖,充分展现桥头燕乡文化底蕴,具有演绎成动态、立体、交互、材质、视觉、色彩、数字化变换等多元的可能,对应用于多种载体界面或环境景观进行综合考虑,适用于旅游商品、标牌标识、IP产品、宣传资料等其它衍生产品,具有广泛的应用性。
视觉标识旅游形象标识及吉祥物要求有独特的创意,易懂、易记、易识别,整体形象新颖且有视觉美悦和艺术感染力,视觉效果大气、简约、鲜明,视觉传播效果理想,具备较好的形象传播价值。
理念诠释作品理念符合本次大赛内容要求,并将桥头本土文化、金燕元素、金燕文化完美融入到作品设计的灵感、内涵寓意中,整体表达逻辑清晰完整。
投稿方式
(一)本次旅游形象标识及吉祥物征集大赛设置专业组及业余组,专业组应征作品只接受电脑软件绘制作品,业余组可接受电脑软件绘制作品及手工绘制作品。请于2023年7月10日前将应征作品电子版(手工绘制作品请发送高清扫描版本)、征集大赛报名表(附件1)、征集大赛作品创作者承诺书(附件2)一并打包发送至hjqtwhz@126.com,并在邮件主题中注明“桥头镇‘旺景杯’旅游形象标识及吉祥物征集大赛(专业组/业余组)”
(二)投稿作品内容注意事项:
1.稿件格式:参加旅游形象标识及吉祥物征集的应征作品以电子稿形式提交。参加专业组所提交应征作品应包含两套电子版,其中第一套为jpg格式,设计精度应在300dpi(像素/英寸)以上;第二套为ai格式或cdr格式等源文件,注明图样尺寸、标准色、专用字体。参加业余组比赛的如提交电脑软件绘制作品,电子稿要求高清,jpg、png、psd或tif格式等,大小不限,并请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如提交手工绘制作品的,仅需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
2.附上相关文字说明(500字以内),内容包括旅游形象标识及吉祥物创作理念、创意构思、作品寓意和吉祥物命名等以及创作者个人或团队信息(姓名、通讯地址、有效证件号、联系电话和邮箱等)。(如有疑问,请添加QQ群:822099883)
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设置专业组及业余组,旅游形象标识及吉祥物分开设置奖项,应征者可选旅游形象标识或吉祥物其中一个项目报名参赛,也可两个项目均报名参赛。
(一)旅游形象标识及吉祥物在专业组参赛作品中分别评出
最佳设计奖各1个,
奖金人民币各10000元(含税),
并颁发获奖证书;
评出入围奖各5个,
奖金人民币各2000元(含税),
并颁发获奖证书。
(二)旅游形象标识及吉祥物在业余组评出各20名优秀设计奖,获奖者均可获得由主办方送出的桥头镇当地特色礼品一份(价值200元)及桥头镇旺景游乐场体验券3张。
由主办方于7月中旬组织相关部门
及文创产品评审专家
对应征作品进行评审评比,
并于7月下旬
在相关公众平台(怀集发布、怀集融媒等)
公布公示评比结果,
并以电话形式通知作者;
如应征者未提供有效联系电话
或联系方式导致主办单位
无法联系并造成损失的,
由应征者自行承担,
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作品要求
(一)应征作品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序良俗的要求,作品必须是投稿者的原创,必须是未进行著作权登记的原创作品,作者应对参赛作品拥有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无抄袭仿冒、复制、盗用他人作品等侵权行为,不能是已经投入市场销售的作品,并保证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任何权利。凡违反上述要求一经发现,将取消资格,已发放奖金将原额追回。凡参赛作品涉及的版权、肖像权等法律纠纷,一切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本人承担。
(二)本次大赛评选出的获奖作品将被视为主办单位委托创作之作品,大赛主办单位对评审选定的形象标识和吉祥物享有包括并不限于知识产权在内的一切权属。应征作品如若获奖,该作品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包括但不限于复制、发行、出租、展览、表演、放映、广播、信息网络传播、摄制、改编、翻译、汇编等权利)、署名权、商标权及对作品的一切平面、立体或电子载体的全部知识产权则归主办单位所有,主办单位有权对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注册、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无须征得应征者的同意。主办单位除向获奖者支付奖金外,不再支付其他任何报酬和税费。未经主办单位允许,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及应征者不得擅自使用。
(三)应征作品在评选结果公布前不得重复参加其他相关评选活动,作品因重复投稿发生的法律纠纷,由应征者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若有内容相同的应征作品,以首先到达征集电子邮箱者为准。如因应征作品的权利瑕疵或其内容虚假、非法、不正当,或任何其他不合理原因而产生的法律纠纷、造成第三人损失的,与活动及活动主办方无关,由应征者自行承担法律后果。
(五)已提交的旅游形象标识及吉祥物设计作品恕不退还,请应征者自留备份。
(六)凡应征投稿的作者,均视为充分知晓并自愿接受和遵守本次大赛规则与要求。
(七)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附件:
1.怀集县桥头镇“旺景杯”旅游形象标识及吉祥物设计征集大赛报名表(请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
2.怀集县桥头镇“旺景杯”旅游形象标识及吉祥物设计征集大赛作品创作者承诺书(请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
3.怀集县桥头镇“旺景杯”旅游形象标识及吉祥物设计征集大赛参考素材(请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