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墓镇形象标识(LOGO)” 征集
“庄墓镇形象标识(LOGO)”
征集
为进一步扩大庄墓镇对外知名度和影响力
打造自身独特品牌
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形象标识(LOGO)
相关要求如下:
主办单位
长丰县庄墓镇人民政府
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6月28日
评选时间
2023年6月29日至2023年7月7日
投稿方式
本次公开征集活动仅接受电子邮件提交作品方式。邮件主题请注明“庄墓镇形象标识(LOGO)设计方案+设计公司/设计者名字”,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13865731316@163.com。提交作品时邮件正文应注明下列信息:设计者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联系地址(以个人名义参加的作者应注明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参加的作者应注明单位全称,注册地址、相关资质、联系人)。
此次征集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作者自行承担创作费用及应征投稿费用。参赛者请自备底稿,所有来稿不予退还,请参选者务必保留AI\PSD\CDR等原始文件,以备查证。
作品要求
(一)作品应立足庄墓镇,突出楚庄王、庄墓河、庄墓桥、庄墓圆子、荷花等彰显庄墓历史、文旅特色、文化内涵的元素,充分表现主题,富有感召力和影响力;
(二)设计新颖,图案简洁,艺术表现力和视觉冲击力强。便于识别和记忆,便于放大缩小,便于制作。适合各种场合使用,视觉传播效果理想;
(三)形象标识(LOGO)设计采用彩色标准图稿,设计尺寸为120mm×120mm,提交JPG格式效果图,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图片分辨率不得低于300dpi,并附上180字左右的创意文案说明,其内容旨在阐述标识的设计思路、理念和含义。
评选程序和奖项设置
(一)主办单位将按照初评、复评、投票、公示等程序,确定获奖作品。
(二)形象标识(LOGO)设立优秀奖1名,入围奖5名。优秀奖奖金:5000元/名;入围奖奖金:1000元/名。
(三)评选结果将在“幸福庄墓”微信公众号公布,届时主办方也将电话联系获奖者。
特别声明
(一)知识产权。自评为入围作品起,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对应征作品的一切平面、立体或电子载体的全部权利)归主办单位所有,主办单位有权对应征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注册、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无须征得应征者的同意;应征作品或任何用于创作应征作品的素材均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或专有权利,也不得以任何方式侵犯第三方的任何权利;应征作品如侵犯了他人著作权由投稿人负责,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因此给主办单位造成损失,投稿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保密规定。无论应征者提交的作品是否最终获选,投稿人应对因参与本次活动所提交的作品和相关资料和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方披露上述资料和信息;应征者不得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以任何形式对是否响应本次征集活动及是否参加征集进行商业性宣传,或者暗示与主办单位存在任何关联。
(三)其他说明。主办单位拥有庄墓镇形象标识(LOGO)征集的最终决定权;主办单位拥有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投稿即视为完全同意本公告的全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