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雅安市儿童友好城市LOGO、宣传口号、“金点子”、儿童绘画作品
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建设儿童友好城市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实践,是坚持人民至上,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大举措,寄托着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事关广大儿童成长发展和美好未来。
儿童友好是指为儿童成长发展提供适宜的条件、环境和服务,切实保障儿童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要在社会政策、公共服务、权利保障、成长空间、发展环境等方面充分体现。
为推动雅安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宣传普及儿童友好理念,提升雅安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知晓度和影响力,形成统一的、有特色的品牌形象,现面向全社会征集雅安市儿童友好城市LOGO、宣传口号、“金点子”、儿童绘画作品。
(长按识别或扫描二维码 参与活动)
一、主办单位:雅安市委宣传部
雅安市教育局
雅安市妇女联合会
作品征集:6月20日至2023年7月30日
三、征集内容雅安市儿童友好城市LOGO
雅安市儿童友好城市宣传口号
雅安市儿童友好主题绘画作品
雅安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金点子”
面向全社会范围征集,个人、组织、单位、社会团队均可参加,可选择参与征集活动的一项或多项,同一作者单项投稿作品限3个以内。(注:儿童友好绘画作品征集仅限我市18岁以下儿童参加,即2005年6月16日之后出生的未成年人方可参与征集)。
五、征集作品要求(一)LOGO征集要求
1.投稿作品需保证独创性,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作品能反映雅安地域特征或文化特色以及儿童友好理念,形象活泼积极、健康向上,构思新颖,色彩搭配符合儿童视角,符合大众审美,体现儿童友好精神内涵,具有较强的视觉感染力和整体美感(可中英文、图案混搭)。
2.易于宣传推广和记忆识别,适用于各类宣传载体的推广运用,如儿童活动场所、公益广告宣传、文化交流用品等各种载体,及各类常用平面、立体、电子媒介等传播使用和再创作,满足各种材质制作(印制)需求。
3.作品的效果图应为彩色电子版或手绘作品扫描件(或照片),导出格式为JPG或PDN格式,分辨率不小于300像素,色彩模式为RGB,统一为A4幅面,要求图片清晰,单张图片大小不小于5M。作者需留存源文件,作品入围后需提供矢量图形源文件和所用到的字体(如AI、PSD、CDR格式文件)。
4.提交电子文件时需附300字以内的设计思路、理念和含义的文字说明。
(二)宣传口号要求
1.宣传语应具有原创性,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文字凝练,朗朗上口,既体现雅安地域特征或文化特色,又体现“儿童友好”,适合在各类媒介上宣传、运用和推广。
2.字数合理,原则上字数不超过20字。
3.每个团队或个人投稿不超过2条,每条单独参与评选。
4.作品请附300字以内的创作理念和思路说明。
(三)“金点子”征集内容及要求
1.您对雅安建设儿童友好城区有哪些建议?
2.您对雅安域内的医院、商场、图书馆、展览馆、体育馆、公园绿地等城市公共场所提供面向儿童的设施及服务,有哪些建议?
3.您对雅安营造适宜儿童成长的社区生活环境有哪些建议?
4.您对雅安改善校内及校园周边环境有哪些建议?
5.您对雅安儿童参与丰富多元的社会实践活动有哪些建议?
6.字数合理,原则上字数不超过300字。
7.每个团队或个人投稿仅限1条。
(四)儿童友好绘画作品要求
1.仅限我市18岁以下儿童参加。
2.儿童友好绘画作品需具有独创性,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绘画主题为“我心中的儿童友好城市”,作品鼓励广大儿童发挥想象力和创造力,用画笔表达对“儿童友好城市”的理解和期待,描绘生活中的儿童友好场景或心中向往的城市形象,如学校、公园、小区、家庭生活等场景,内容可涉及儿童就医、安全出行、兴趣爱好、学习生活、公益服务、生命保护、自然探索、和谐校园等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
3.画种不限,水彩画、水粉画、丙烯画、蜡笔画、铅笔画、立体手工画、国画等均可。
4.作品不大于120cm×150cm,拍照或扫描存储为JPG格式,单张图片大小不超过8M。
5.作品请附300字以内的创作理念和思路说明。
评选委员会由主办单位、专家、特邀儿童代表组成。主办方将对作品进行初步筛选,对各类入围的前10件作品开展网络投票,最终获奖作品由评选委员会综合网络投票结果予以确定。
七、奖励规则LOGO:设置采用奖1名,优秀奖2名,奖金(含税)分别为:3000元、1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宣传口号:设置最佳人气奖1名、优秀奖2名,奖金(含税)分别为:800元、3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金点子”:设置优秀奖2名,奖金(含税)为:6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儿童绘画作品:设置创意奖1名、优秀奖2名,奖励价值:1000元购书代金券,500元购书代金券,并颁发荣誉证书。
(一)必须提交完整的材料,作品+登记表(含承诺书)(见附件),均为电子版。作者为机构的,报名表须由授权代表签署并盖机构公章。作者为集体创作的,报名表须由所有创作者共同签署。
(二)作品上不得留有作者姓名或任何表明身份的标志,否则取消应征资格。
(三)所有作品应在2023年7月30日17时之前发至指定网页链接。不接收超过截止时间后的任何作品。
(四)主办方筛选出入围作品后,将联系作者沟通作品实物寄送事宜。
(一)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投稿作品不得含有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的内容。须为投稿人独创、未发表过的作品,不得与其它标识、标志、形象雷同,且尚未注册。作品不得侵犯第三方任何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或其他权利,一旦发现,取消应征资格。已发放奖金、证书全部追回。若发现存在侵犯他人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现象,除主办方保留对其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外,由投稿人向原权利人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三)投稿作品的著作权受中国法律保护。在公布征集结果之前,作者本人不得自行发布或发表应征作品。作品入围后,作者必须提供作品的完整设计方案,包括各种矢量图形、源文件和所用到的字体,以便修改完善和印刷。主办方支付奖金后,获奖作品的知识产权,除署名权等著作人身权外,其它著作权财产权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有权对其进行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和保护等。
(四)投稿作品一律不退件,请提前自行备份保存。
(五)凡向本活动投稿,均视为已接受本次征集所有事项,本次征集最终解释权和使用权归主办方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