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县二郎镇征集旅游形象标识和宣传口号
为更加科学精准定位二郎镇旅游形象,增强二郎吸引力,影响力,展示二郎文化内涵,扩大二郎知名度和美誉度,现面向全社会,征集二郎镇宣传口号和形象标识(LOGO),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办单位
二郎镇人民政府
二、征集内容
(一)二郎镇宣传口号
1、提炼一句响亮的口号来准确定位二郎镇形象和内涵;
2、字数不超过14个字;
3、突出二郎镇地域特色,彰显二郎镇文化魅力;
4、富有创意及艺术性,主题明确,朗朗上口,便于传播、记忆;
5、具有唯一性和较强的感染力、亲和力;
6、拟定的宣传口号要附上设计说明。
(二)二郎形象标识(LOGO)
1、提炼一个一眼难忘的形象标识来彰显二郎镇的独特魅力;
2、设计要准确反映二郎文化底蕴和二郎资源特色;
3、设计美观、创意新颖、简洁大方、辨识度强;
4、彰显二郎镇的红色文化、盐运文化和酱酒文化;
5、不雷同,需附创意设计说明。
三、征集时间
自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8月31日投稿截止。
(应征作品均以电子稿邮件形式发送,送达时间以网上记录的时间为准。作品可以在“二郎镇宣传口号”和“二郎镇形象标识(LOGO)”两项征集内容中任选一项投稿,也可以两项都投稿,以收到的电子邮件为准。)
四、征集范围
本次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面向社会广泛征集,个人、单位和团体均可投稿参加。
五、征集评审办法
(一)主办方将组织成立评审委员会,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评选,最终评出相应的奖项。
(二)评选结果在“二郎发布”融媒号上公布。
六、奖项设置
(一)二郎镇宣传口号奖项设置:一等奖1名(证书+奖金8000元);二等奖1名(证书+奖金3000元);三等奖1名(证书+奖金1000元)。
(二)二郎镇形象标识(LOGO)奖项设置:一等奖1名(证书+奖金8000元);二等奖1名(证书+奖金5000元);三等奖1名(证书+奖金3000元)。
(三)由主办方组织进行评选,评选时,如认为参赛作品未达到某奖项获奖标准,则奖项可空缺。
七、投稿要求
(一)应征作品须注明“二郎镇宣传口号”或“二郎镇形象标识(LOGO)”字样,投稿人须提供真实姓名(单位、团体名称)、身份证明、详细地址和准确联系方式。
(二)标识(LOGO)作品图形电子稿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jpg格式,大小不低于3兆。设计稿件应附有对图形标识和字体的创意文字说明(200字以内),包括设计的图样、技术文字说明(图样尺寸、比例、颜色等)和设计图样的理念说明(该设计蕴含的意义、寓意、背景等)。图形标识和字体设计稿应附立体、彩色等效果图,并提供标准用色和专用字体设计稿。宣传口号应附有相关阐释(300字以内),说明其创作思路、意图和具体含义(寓意)。
八、投稿方式
投稿人按要求填写《二郎镇宣传口号和形象标识(LOGO)征集表》,连同参赛作品放在一个文件夹压缩后上传(投稿人为单位的,需下载征集表并加盖公章,以电子档形式一并投稿),文件夹命名注明:“二郎镇旅游宣传口号或标识(LOGO)设计+姓名+电话”,发送至邮箱:510771180@qq.com;联系人:胡岚,电话:13458672507。
九、活动声明
(一)投稿人需提供真实姓名和准确的联系方式。全国范围内的组织和个人均可参加, 无需缴纳任何费用。
(二)投稿作品必须是原创,若有抄袭、剽窃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取消评奖资格并追回已发放奖金,如涉及知识产权纠纷等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由应征投稿者自行承担。
(三)本次活动评选出的获奖作品将被视为主办方委托创作之作品,应征作品如若获奖,则视为该作品知识产权归主办方所有,二郎镇人民政府独家拥有作品的著作权、所有权、修改权、使用权等一切相关权益。有权将其用于相关宣传、画册、展览及宣传推广活动等。应征者不得擅自发布或将该作品及其权利转让给第三方。同时主办方除向获奖者支付奖金外,不再支付其他任何报酬和税费。
(四)征集评选以作品为唯一对象,应征者提交作品条数不限,作品风格和类型不限,且所有提交作品恕不退稿。
(五)凡向本活动主办方投稿者均被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征集活动各项规则。
(六)本活动解释权归二郎镇人民政府所有。
二郎镇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