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大农业品牌标识征集
中牟县农业发展历史悠久,农业资源丰富,是郑州市第一农业大县。期间在政府和老百姓的共同努力下,经过多次改革并出台一系列惠农政策,“三农”事业发展成效显著。现拥有耕地总面积74万亩,高标准农田44万亩,高标准菜篮子2.4万亩,养殖水面2.8万亩,林地26.9万亩,培育出“中牟西瓜”“中牟大蒜”“中牟草莓”“雁鸣湖大闸蟹”“黄河大鲤鱼”等中牟特色名片。
一、征集项目
二、征集对象
三、作品要求
1、突出主题。中牟大农业品牌标识作为中牟品牌农业发展的形象,应内涵丰富、形象深入人心,具有中牟特色,集中彰显中牟农业守正创新的发展活力和勤奋务实的干劲儿。
2、易于推广传播。标识应具有代表性与实用性,主要适用于中牟农业宣传、农产品推广等,以及各项农业类展会、活动等典型场合。
四、投稿事项
1、提交内容:一是设计图,标识(LOGO)设计图须提供A4规格彩色稿电子版(JPG格式,分辨率600*600 dpi以上);二是报名表,应征者需如实填写、提交《中牟大农业品牌名称征集报名表》(见附件),按表格要求将信息填写齐全,不得弄虚作假。
2、提交方式:设计方案和报名表请发送至邮箱:nyjyyk@163.com邮件主题填写为“姓名+中牟大农业品牌名称”征集。联系人:姚老师 联系电话:62121182
3、本次征集可以以个人身份单独投稿,也可以以单位和集体名义投稿;同一应征者可以投稿不超过2个名称。
4、截稿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8月13日下午18:00。
5、应征者务必按照要求投稿,不按要求的视为无效作品,取消应征资格。五、评选与表彰
1、本次征集将评选出一个最佳标识,对于选中作品将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5000元。
2、 最终评选结果将在微信公众平台或抖音平台等媒体平台上公布。六、其他说明
1、设计作品必须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不得对他人的注册商标、外观设计专利和受知识产权法保护的其他文本等构成侵权,如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均由作者独立承担一切后果。
2、所有选中作品的知识产权和使用权均归中牟县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所有,可自行选取并根据需要将之用于农业宣传活动及各相关工作中,或可根据需要进行相关形式的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注册商标或保护等活动。
3、参加本次征集活动者被视为已充分理解并接受本公告各项条款的规定。
4、本公告及其他未尽事宜由中牟县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点击即可查看并下载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