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城食安”Logo征集公告
一、征集内容
“暖城食安”形象Logo
二、征集时间
2023年8月12日起至8月14日止
三、征集对象
面向社会各界征集,不限单位、团体、组织或个人。
四、主办单位
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五、作品要求
1.形象Logo设计创意应与鄂尔多斯市“暖城”城市品牌相呼应,成为高度凝练的形象视觉符号。
2.设计标识图案力求形式简洁,富有时代感和艺术性,易于识别和推广宣传,适合在网络媒体、宣传品、手机app等多种载体、媒介和场景使用。
3.作品应包含彩色效果图,同时附对图形标识和字体的创意文字说明,如设计的图样及技术说明(图样的尺寸、比例、颜色等)和设计图样的理念说明(设计思路、蕴含的意义、寓意、背景等),说明应有助于对标识的理解,字数控制在200字以内。
4.作品以JPG格式提交,提供尺幅为A4标准大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作品入围后提供矢量图形源文件(如AI、CDR格式文件)和所用到的字体,并附带5-6张简单设计应用展示图,便于宣传。
六、奖励标准
1.采用作品1件,奖金人民币1万元。
七、作品评选
征集活动截止后,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对应征作品进行初评、复评,综合设计理念、呈现效果等,评选出采用作品1件,最终结果将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
八、征集方式
1.投稿作者请将作品提交至指定邮箱:ordos_kxk@163.com,邮件名称统一格式为“暖城食安”Logo征集+应征者名称+联系电话”。联系人:0477-8580405 杨先生。
2.本次征集不收取任何费用,所有来稿恕不退还,投稿者需自留原稿。
九、声明事项
1.应征作品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序良俗的要求,作品必须是投稿者的原创,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无抄袭仿冒等侵权行为,不能是已经投入市场销售的作品,并保证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任何权利,凡违反上述要求一经发现,将取消资格,如已发放奖金将原额追回。由此引发的纠纷,其法律和民事责任均由应征者承担。
2.应征作品一经投稿并评选采用,则视为应征者同意主办单位拥有对应征作品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署名权、商标权),主办单位有权对参征作品进行修改、发表,有权要求应征者将被采用的作品按照主办方的要求修改完善,有权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商标注册。
3.参与应征者作品在此次评审结果公布前不得将作品转让给第三方使用或参加其他类似大赛或活动、不得将参赛作品用于任何商业用途。
4.奖金均以人民币形式支付,奖金为税前金额。
5.以单位、团体、组织等名义应征的获奖者,奖金由第一创作者或机构法定代表人代领,具体分配自行协商解决。
6.若有内容相同的应征作品,以首先到达征集邮箱者为准。
7.如因应征作品的权利瑕疵或其内容虚假、非法、不正当,或任何其他不合理原因而产生的法律纠纷、或造成第三人损失的,与活动及活动组织者无关,应征者自行承担法律后果。
8.凡应征的作者,均视为充分知晓并自愿接受和遵守本征集公告的各项规定与要求。
9.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均属主办方。
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