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新建丽水机场名称及形象标识(LOGO)
丽水机场的建设补全了浙西南交通短板,对丽水经济发展具有深远影响,预计2024年底实现通航目标。
为展示和传播丽水城市的文化底蕴和地域特色,提升城市美誉度,现向全社会广泛征集新建丽水机场名称及形象标识(LOGO),具体方案如下。
一、主办单位
=丽水机场工程建设指挥部、丽水机场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二、承办单位
丽水市新闻传媒中心。
三、征集时间
(一)征集阶段(8月31日-9月30日)
(二)评审阶段(10月15日-12月20日)
(三)公布阶段(12月20日-12月29日)
四、征集对象
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单位、组织、专业设计团队和个人均可参与。
五、征集要求
(一)新建丽水机场名称要求
1. 应征名称应充分体现丽水浙西南文化底蕴、地域特色,对于全面建设现代化新丽水、创建革命老区共同富裕先行示范区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2. 应征名称立意新颖,表达准确,通俗易懂,易于传播,应具备完整、独立、排他的知识产权。
3. 应征名称不得与现有其他机场名称重名。
4. 每位应征者投稿作品不超过2个,并附寓意的文字说明,并提交《“新建丽水机场”征名活动报名表》(附件1)和《“新建丽水机场”名称及标识征集活动应征承诺书》(附件3)。
(二)新建丽水机场标识要求
1. 辨识度高。充分体现丽水历史文化、地域特色和民航元素,主题突出、创意独特、寓意深刻、构图新颖、设计简洁、色彩明快,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标识应包括彩色版和黑白版设计图稿,方案不限于平面设计稿,可附加三维立体造型。
2. 内涵丰富。设计稿应附有对图形标识和字体的创意说明或内涵注释,有助于对作品的理解,主要阐述设计思路、理念和含义。(500字以内)
3. 应用性强。标识要易于制作,适用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的传播和再创作。适合在网站、文件、信笺、宣传用品和媒体宣传等多种载体上推广应用。
4. 作品清晰。标识的电子稿分辨率不低于300DPI,TIF或JPG格式;A4纸打印,图片不小于纸幅三分之二。作品中选后应提供矢量图(AI或CDR文件)。
5. 应征者投稿作品不超过2个,每件作品应单独提交。须提交《“新建丽水机场”标识征集活动报名表》(附件2)和《“新建丽水机场”名称及标识征集活动应征承诺书》(附件3)。
六、征集方式
1. 应征作品可通过特快专递(存储介质为U盘)和电子邮件两种方式提交,并注明“新建丽水机场名称及标识征集”字样。
投稿邮箱:
448577921@qq.com
投稿地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南明街道)机场路1号
(邮寄建议顺丰)
邮编:323000;
联系人:徐福
咨询电话:0578-2030789(工作日9:00-17:00)
2. 来件因延误、丢失、损坏、误寄、邮资不足、失窃等其他非主办方原因造成应征作品丢失或损坏的,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活动安排
(一)征集阶段(8月31日-9月30日)
媒体宣传:通过丽水市新闻传媒中心发布活动征集信息(如《丽水日报》、丽水网、源新闻客户端、电视台等媒体平台),同时积极推送至中央省级媒体、学习强国等新媒体平台,扩大活动影响力。
线下对接:形象征集涉及到专业性,为保证作品征集质量,拟向中国美院、中央美院等高校专业设计院校、团队等发送邀约函。
(二)评审阶段(10月15日-12月20日)
1. 初评(10月15日-11月15日):征集结束后,通过对应征作品的搜集、整理,通过初评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各评选出20个名称和标识进入专家评审。
2. 复评(11月15日-11月30日):由专家评审会根据作品寓意诠释,从20个名称中择优选取8个机场命名方案,从20个标识(LOGO)中择优选取5个机场标识。
3. 终评(12月1日-12月20日):主办方将专家推选的8个机场命名方案提交至丽水市市政府,决策选定机场名称最终方案,由主办方授予投稿者“最佳奖”。主办方将专家推选的5个机场标识,经商标局审核后,提交至丽水市市政府,决策选定机场标识最终方案,由主办方授予投稿者“最佳奖”,并颁发“丽水机场特别贡献奖”。
(三)公布阶段(12月20日-12月29日)
最终结果将在《丽水日报》、丽水网、客户端、丽水机场微信号等媒体平台进行公布。同时,丽水市新闻传媒中心相关媒体平台还将对征集活动进行综述报道宣传。
八、奖项设置
(一)新建丽水机场名称设:
最佳奖1名,奖励10000元;
优秀奖10名,各奖励1000元。
(二)新建丽水机场标识设:
最佳奖1名,奖励30000元;
优秀奖10名,各奖励3000元。
同时,从所有参与投稿者中随机抽取幸运奖一共48名(抽取35名幸运儿,受邀参加首航仪式;抽取8 名幸运儿,获得省内机场商务VIP服务体验2次,有效期2年;抽取5名幸运儿,获赠首航往返机票)。
抽取纪念奖若干名,每人获精美纪念品一份(带logo冰箱贴、钥匙扣等)。
公证处对抽奖过程及结果作全程公证。(注:以上奖金均为税前。)
九、特别说明
1. 本次活动不收报名费,所有应征作品方案概不退还,创作者请自留底稿。
2. 应征作品必须是作者原创,除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外,未曾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不得侵犯第三方的权利,如应征作品发生侵权纠纷,由作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取消参选资格。
3. 入围作品在作者领取奖金后,其作品著作权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拥有入围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包括对其进行再设计、生产、展示、出版及其他形式的宣传等)。入围单位或个人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第三方。
4. 投稿人需签署《“新建丽水机场”名称及标识征集活动应征承诺书》,视为同意并遵守主办方的全部规定和要求。
5. 在符合要求的作品中,如遇相同命名的征集稿,则以主办方接收到完整投稿的时间顺序为优先级对作品进行排序。
6. 主办方对本公告、附件及其补充文件拥有最终解释权。
报名所需附件清单:
附件1:新建丽水机场征名活动报名表
附件2:新建丽水机场形象标识征集报名表
附件3:新建丽水机场名称及标识征集活动应征承诺书
附件4:新建丽水机场背景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