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儿童友好城市LOGO征集
酒泉市儿童友好城市LOGO有奖征集开始啦
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
当前
我市已成功入选建设国家儿童友好城市名单
为加快推动儿童友好城市建设
塑造酒泉儿童友好城市统一形象
进一步营造儿童友好氛围、凝聚儿童友好共识
现面向社会各界征集酒泉市儿童友好城市LOGO
用最真诚的心
期待您的无限创意
征集时间
2023年9月10日至10月31日18时,逾期无效。
征集内容
具有酒泉特色的儿童友好城市LOGO形象标识
征集范围
面向全社会征集,组织或个人不限。鼓励全市广大儿童和家庭积极参与,设成人组和儿童组(18周岁以下)两个组别。
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酒泉市政府妇儿工委办、酒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协办单位:酒泉市教育局、酒泉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酒泉市融媒体中心、酒泉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作品要求
1.要突出酒泉特色和文化内涵,以儿童友好为主题,要求以图片为主,主旨突出,设计新颖,充满童趣,标识度强、辨识度高,有较强视觉感染力和整体美感,易于辨识和传播。
2.要适宜宣传和推广,适用于儿童活动场所、公益广告宣传、文化交流用品等各种载体和场所使用。
3.需对图形标识和字体的创意作文字说明,包括设计的图样、技术文字说明(图样尺寸、比例、颜色等)和理念说明(蕴含的意义、寓意、背景等)。
4.成人组应征作品效果图应为彩色电子版或手绘扫描件,需存储为JPG格式,分辨率不少于300dpi(像素/英寸),色彩模式RGB,A4幅面,图片清晰,所有单张图片大小不小于5M,作品一经选用需提供原始设计文件,如PSD/AI文件等。图形标识和字体设计稿应附立体、彩色等效果图,并提供标准用色和专用字体设计稿。
儿童组应征作品可以是电脑软件制作作品(含电脑手绘)或绘画作品(纸质)。电脑软件制作作品要求同成人组。绘画作品一律为A4幅画,可以纸质作品投寄或扫描线上投稿。
评选方式
由主办方组织初步评选产生入围作品。入围作品产生后,邀请相关单位、儿童代表等开展复审,在相关媒体公布评选结果。
奖项设置
采用奖1名,奖金10000元,颁发荣誉证书;
成人组:优秀奖5名,奖金各1000元,颁发荣誉证书;
儿童组:人气奖3名、寓意奖3名、设计奖3名,奖金各500元,颁发荣誉证书。
上述奖励金额为税前奖金,所得税由获奖的团体或个人自行承担。为保证质量,主办单位有权根据投稿量及评审情况对各奖项作出相应调整。
投稿方式
1.投稿需提交投稿登记表,可同电子版作品一并发送邮箱,也可同纸质作品邮寄。
2.电子软件制作作品及绘画作品扫描件发送至邮箱437748838@qq.com(以邮件发出时间为准),纸质作品邮寄至酒泉市市直机关综合办公楼315室程永燕收(以邮戳为准),联系电话15009495996。
3.邮件标题或纸质作品需注明:酒泉市儿童友好城市LOGO征集+作者姓名(或机构名称)+联系电话。
其他事宜
1.应征作品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序良俗的要求。作品必须是投稿者的原创,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无抄袭仿冒等侵权行为。设计作品应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也未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并保证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任何权利。凡违反上述要求一经发现,将取消资格,如已发放奖金将原额追回。若因此引发纠纷,一切责任均由应征者承担。
2.获奖作品一切知识产权自获奖之日起即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有权对其进行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在公布征集结果之前,作者本人不得自行发布或者发表应征作品,不得将应征作品转让或授权给第三方。
3.获奖者需根据宣传推广需要,配合主办方进行作品调整。
4.应征作品一律不退件,请保留原件。
5.应征作品一经提交,即视为应征者已全部知晓并完全接受本征集规则。
6.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咨询电话:0937-2637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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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儿童友好城市品牌形象
绘就“童”行美好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