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森林步道标识征集
安徽省级森林步道标识征集公告
森林步道是满足人们走进森林、体验自然需求的重要载体,是开展生态教育、遗产保护、文化传承、休闲服务、体育健身、森林康养、经济增长、乡村振兴等诸多活动的自然与文化综合体。为更好地展示安徽省级森林步道品牌形象和内涵,规范全省范围内森林步道标识系统建设,安徽省林业局面向全社会开展安徽省级森林步道标识征集活动。
一、活动时间
(一)投稿时间:2023年9月25日-10月23日。(提交最后期限为北京时间2023年10月23日24点,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二)评审时间:2023年10月底。
(三)公布时间:2022年11月。
(具体评审和公布时间可能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以官方网站实际公布为准)
二、投稿要求
(一)投稿内容
每位参赛者按照设计方案提交内容说明(附件1)要求提交作品1份,同时提交报名表1份(见附件2)。
(二)投稿方式
请将设计作品和报名表(附件2)发送到活动邮箱174948220@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安徽省级森林步道标识设计作品”,邮件正文中留下参赛者姓名、联系电话等有效信息,如有问题请发送到活动邮箱咨询。
联系人:王小东,电话:13685515337,0551-62633492
三、评选方式
为保证活动的公平性和权威性,作品征集结束后,主办方邀请专业评委组成专家评审团,从辨识度、创意理念、设计要素等多个维度对作品进行评选和审定。
四、奖励办法
1.一等奖:1个,奖励人民币5000元(税前)。
2.二等奖:2个,各奖励人民币3000元(税前)。
3.三等奖:3个,各奖励人民币1000元(税前)。
注:奖金为税前,视作品质量,上述奖项名额可增加或空缺。获奖作品揭晓后,征集方将在安徽省林业局官方网站及相关平台公布获奖名单。获奖人员根据征集方要求对设计作品进行进一步完善后,为获奖者发放奖金。
五、版权声明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凡主动提交作品的“参赛者”或“作者”,特此承诺对其所提交的作品版权归属作如下不可撤销之声明:
1.参赛者声明参赛作品必须为其原创作品,未侵犯任何他人的任何专利、著作权、商标权及其他知识产权;未在其他征集活动中获奖或在媒体上公开发表,未申请专利或进行版权登记的作品,未以任何形式进入商业渠道,拥有完全的知识产权;如若涉嫌抄袭,主办方可据情况判定作品是否为抄袭,若判定为抄袭,主办单位将取消其参赛、入围与获奖资格,收回奖金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由此给主办方造成的损失,参赛者应当赔偿。
2.参赛作品知识产权归属,获奖作品作为委托创作作品,除作品署名权外,其著作权、所有权、修改权和解释权均归本次活动主办单位所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行使著作权:享有对所属大赛作品方案进行再设计、生产、展示、出版和宣传等权利。大赛主办方对所有获奖作品拥有展示和宣传等权利。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包括作者本人及其团队)未经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作品转让、复制、转载、传播、摘编、出版、发行、许可使用等。获奖作者保证参赛作品终身不以同一作品形式参加其他的设计比赛或转让给他方。否则,主办单位将取消其参赛、入围与获奖资格,收回奖金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由此给主办方及其附属单位造成的损失,参赛者应当赔偿。征集及评选结果公布后,未获奖的作品即可自行处理。
3.保密声明,参赛者应在作品征集期间对参与本次活动所提交的与作品相关的资料和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上述资料或信息。
4.参赛者提交作品之前,已仔细阅读上述条款,充分理解并表示同意,本次大赛的主办方拥有对所有获奖作品的最终裁定权。
六、公告解释
本公告由征集方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