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涉县旱作梯田系统LOGO”
为进一步提升涉县旱作石堰梯田系统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GIAHS)品牌综合价值,加强GIAHS标识管理,引领旱作梯田保护与利用事业更加规范、良性、高质量发展,涉县旱作梯田保护与利用协会现公开征集涉县旱作梯田系统GIAHS标识,即旱作石堰梯田系统LOGO。
01征集截止时间
2023年11月20日。
02征集对象
应征主体不限,个人和单位均可参加。
03作品要求
(一)作品设计应构思新颖,内涵丰富,辨识度高,标志性强,富有艺术感染力和鲜明的辨识度,方便作为各种场合、相关农产品、文旅衍生产品推广宣传的统一形象标识。
(二)作品应主题突出、特色鲜明、内涵丰富。应体现“涉县旱作石堰梯田系统”“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和“GIAHS”字眼。符合涉县旱作石堰梯田系统-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石头-梯田-作物-毛驴-村落”五位一体生态系统和天人合一、顺应自然、坚韧不拔、勤俭节约的精神内涵、要充分体现涉县旱作石堰梯田元素。
(二)作品以电子格式提交。投稿时请提供电子版作品两套,第一套为TIFF格式或JPEG格式,作品设计尺寸不小于20cm×20cm,分辨率应在300dpi以上。第二套提供可修改的电子版(AI、PSD、CDR等)原始格式,附矢量图及所用字体。
(三)作品需附文案创意说明。说明不超500字,主要解释作品的设计理念、思路、含义等。
(四)作品须为原创。严禁抄袭、剽窃他人作品,属多人创作的需一致同意并全部署名。
04应征作品评审办法
涉县旱作梯田保护与利用协会将邀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应征作品将由专家评委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评选产生,结果将对社会公开公示。
05奖项设置
采用奖1名,奖金2000元人民币;
入围奖4名,每名奖金500元人民币。
(注:奖金均为税后)
06投稿方式
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sxtitian@126.com,电子邮件主题应注明“设计者姓名+中国GIAHS标识”(如未注明,视为无效投稿)。
07知识产权要求
(一)所有作品均为原创,未在报刊、杂志、网站及其他媒体公开发表,未申请专利、商标或进行版权登记,未参加过其他比赛,未以任何形式进入商业渠道。如有侵犯他人著作权、商标权等专有权利的,协会若因此遭受损失,有权向作者追偿。
(二)采用奖和入围奖设计作品除作者署名权外的所有知识产权归中心所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列方式行使知识产权:享有对该设计作品进行再设计、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出版、宣传等权利。本次征集活动约定的奖金即为相应知识产权转让费用。
(三)获得采用奖和入围奖设计作品的设计者终身不得将该设计方案另投他处,亦不得在任何其他地方使用该设计作品,否则将取消其参赛、入围与获奖资格,收回奖金、奖品及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四)最终选用作品的设计者有义务根据评审意见,修改完善设计稿,并按要求提供完整、详细的设计方案。
08其他事项
1、征集方邀请有关专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择优评出入围作品。评审结果向社会公开公示,公示期一周。
2、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投稿作品如遇雷同,按发送时间先后为序,以先发送者为准。
3、所有征集作品恕不退还。
4、应征作品不得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征者提交的作品须属原创作品,同时未曾或授权他人对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发表、使用或开发,且最终使用人在使用该作品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等的起诉。否则,一切责任由应征者自负。
5、本次活动入围作品的版权、知识产权等一切权益归征集方所有。征集方有权对征集作品进行修改;有权对所有入围作品复制、出版(含电子出版)、展出、推广、使用等。入围作品不得再进行参赛、应征、转让等行为,否则,征集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6、如遇特殊原因,征集方有权调整征集日程安排。
7、投送应征作品即视为同意本公告条款。入围作品的应征主体,须按征集方要求及通知时间,签订作品著作权转让协议,未按要求签订的,视为放弃作品著作权。
8、征集活动的解释权的最终解释权归涉县旱作梯田保护与利用协会所有。
09联系人
联系人:李为青,电话:13932003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