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邺区老年人助餐服务设施——“幸福餐厅”形象标识(LOGO)征集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老年人助餐服务品质,打造“‘建’证幸福、‘邺’养天年”养老服务品牌,建邺区民政局决定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建邺区老年人助餐服务设施——“幸福餐厅”形象标识(LOGO)设计方案。具体事宜如下:
一、征集时间
从即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二、征集范围
社会各界人士(团体和个人均可投稿)。
三、作品要求
1.作品应符合建邺城市客厅形象特征和高品质颐养之区发展定位,能够充分展现建邺“‘建’证幸福、‘邺’养天年”养老品牌。
2.作品需创意新颖、寓意深刻、造型美观,合理选择字体、字形、颜色,笔画简洁,易于识别记忆和推广宣传,辨识度高,应用性强。
3.建邺区老年人助餐服务形象标识(LOGO)设计稿应附有对图形标识和字体的创意文字说明(500字以内),包括设计的图样、技术文字说明(图样尺寸、比例、颜色等)和设计图样的理念说明(设计蕴含的意义、寓意、背景等);图形标识和字体设计稿应附立体、彩色等效果图,并提供标准用色和专用字体设计稿。LOGO作品图形电子稿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JPG格式、大小不低于1M。获奖的作品,须提供各场景下的效果图和源文件。
四、评审与奖项设置
(一)作品评审
由建邺区民政局会同南京市福利协会、南京市居家养老协会等组织专业评审团对参选作品进行评审,最终确定获奖作品。
(二)奖项设置
建邺区老年人助餐服务设施形象标识(LOGO)设立采用奖1个、奖金5000元,入围奖2个、每个奖金2000元,获奖单位和个人授予获奖证书。
以团体名义应征的获奖者,奖金由第一创作者、机构法定代表人代领,具体分配自行协商解决。以上奖金为税前金额,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自行缴纳。获奖者需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奖金。
五、有关要求
(一)应征作品必须是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或制作,且不得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因设计方案涉及著作权、版权、名誉权和隐私权等法律纠纷,一律由作者本人承担全部责任。对于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应征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参与资格,如已发放奖金将原额追回。最终选用作品的设计者有义务根据评审意见,修改完善设计稿,并按要求提供完整、详细的设计方案。
(二)入选(围)作品内容相同的以提交时间最早者为准,入选(围)作品获得奖励后,建邺区民政局即拥有该作品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使用权和发布权等,并有权对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发表、应用、宣传推广和申请商标注册,不再另付稿酬。
(三)本次征集不收取任何费用,所有来稿一律不予退还,投稿人须保留图片和文字原稿,以备查证。来稿作者务必在应征稿件上注明姓名、单位名称、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等信息。
(四)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南京市建邺区民政局,投稿即视为完全同意本公告的全部内容。
(五)作品报送请注明“作者姓名+建邺区幸福餐厅(LOGO)设计征集”,以附件形式发送邮件至投稿邮箱:495096703@qq.com。
联系人:庞 露
联系电话:025-87778109;13951658129
南京市建邺区民政局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