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届全国图书交易博览会主题语、LOGO(标识)征集
第32届全国图书交易博览会(以下简称“书博会”)拟定于2024年7月在山东省济南市举办。本届书博会由国家新闻出版署、山东省人民政府主办,山东省新闻出版局、济南市人民政府承办。为全方位、多层次宣传推介书博会品牌,把书博会办成特色鲜明、成效显著、水平一流的图书盛会,自即日起向全社会征集第32届全国图书交易博览会主题语、LOGO(标识)。
一、应征作品设计要求
应征作品要紧扣全国图书交易博览会主题,充分体现新中国成立75周年、建设文化强国等重大历史背景,突出我国新闻出版业改革发展成果,融合齐鲁文化元素。作品应区别于历届全国图书交易博览会及其他全国性博览会的主题语、LOGO(标识)。入围的应征作品将用于与第32届全国图书交易博览会有关的各类宣传、推广、展示等活动。
(一)主题语
主题语既要概括出全国图书交易博览会的主旨思想,又要展现鲜明的时代特征,充分体现山东地域和历史特色,有利于推动文化事业发展,助力文化自信自强。文化内涵深刻,创意独特,意寓隽永。
(二)LOGO(标识)
LOGO(标识)设计要突出主题,具有第32届全国图书交易博览会的象征,包含中英文“第32届全国图书交易博览会”“2024”“好客山东”“齐鲁文脉”“天下泉城”等要素;要创意新颖,具有独特的艺术构图表现手法,图案要清晰流畅,寓意贴切,有强烈的时代感和视觉冲击力,有鲜明的象征意义和图书韵味;色彩要简明大方,用彩色图案设计,并能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显示。1.应征者可从中国新闻出版广电网、山东宣传网、济南宣传网、济南市文化和旅游局官网等媒体网站下载《第32届全国图书交易博览会主题语、LOGO(标识)作品征集表》,同时填写设计说明和设计理念,其他按表格要求如实填写。
2.应征作品必须是应征者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独立创作完成的原创作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或展出,如发现有抄袭、模仿他人作品,侵犯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等合法权益的,其法律责任由侵权者承担,书博会组委会将不采用其作品,对已发的奖金和荣誉证书予以收回。
3.作品可以个人名义或团体名义提交。所提交的作品须注明作者姓名、单位、通讯地址及邮编、电话、电子信箱,并提供个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以团体名义提交作品的应征人须提交相关资质证明。
4.主题语、LOGO(标识)每件应征作品须提交纸质和电子文件各一份,其中LOGO(标识)必须是彩色原稿件,打印在A4规格(210×297mm)的纸上,并附在相应征集表格之后,电子文件一件(幅面100×70cm),精度不低于300dpi,存储格式为JPEG。
5.所有参赛作品及介质不再退还,请参赛者自行保留备份。
三、评选办法
此次主题语、LOGO(标识)征集活动将在第32届全国图书交易博览会组委会统一指导下进行。 1.由第32届全国图书交易博览会执委会办公室组织对应征作品分类进行评选。 2. 获奖作品将在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大众日报、山东宣传网、济南日报、济南宣传网等媒体及时公布。对获奖作品由专人通知获奖者,并进行相关的注册。 四、奖励办法
1.选定的LOGO(标识)奖励10000元人民币,主题语奖励5000元人民币。
2.入围的LOGO(标识)奖励2000元人民币,主题语奖励1000元人民币。
应征作品获奖者须按照国家规定自行纳税。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接受投稿,截止日期为2024年3月5日。
六、邮寄地址和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二环南路1号505室。所有应征作品外包装上均请注明“第32届书博会设计作品征集”字样。 联系人:李洋洋联系电话:17671601677邮箱:sbh2024@126.com
七、应征作品权属
1.应征者提交的作品,视为接受第32届全国图书交易博览会组委会的委托创作作品,其著作权归第32届全国图书交易博览会组委会独家所有。
2.组委会有权决定作品的修改和使用;作者享有署名权。
3.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属第32届全国图书交易博览会组委会。
2024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