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人才宣传标语、形象标识、卡通形象征集
才聚河洛、为“才”发声!自即日起面向社会征集洛阳人才宣传标语(Slogan)、形象标识(Logo)及卡通形象(Cartoon.IP)设计方案,进一步塑造洛阳人才服务品牌,提升洛阳人才集聚度。
此次征集活动由洛阳市委人才办主办,洛阳市人社局承办,市人力资源和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和洛报集团协办,旨在丰富人才工作宣传形式,扩大洛阳人才品牌形象的辨识度和人才工作的影响力,吸引更多人才来洛发展。
01.洛阳人才宣传标语(Slogan)
02.形象标识(Logo)
03.卡通形象(Cartoon.IP)
2024年4月10日截止。(作品寄送时间以电子邮箱收到日期为准)
评选阶段:2024年4月11日至2024年4月20日
发布时间:2024年4月底前
承办: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协办:洛阳市人力资源和公共就业服务中心、洛报集团
01
1. 内容:应征作品要主题突出、特色鲜明,通俗易懂、朗朗上口,围绕洛阳社会文化和人才两大元素,凸显洛阳城市形象、人文精神、发展态势,展现识才、爱才、敬才、用才的良好氛围。
2. 格式:应征作品应包含10字以内的宣传标语以及300字以内的解读。
02
1. 内容:应征作品要简洁大方、特点鲜明、风格突出、色彩协调,富有美感和感染力;要求突出认知度较高的洛阳地域、文化元素或特征;以图形为主,简洁明快、新颖独特、感染力强,易于识别、记忆和推广,便于在电视、报纸、网站等媒体以及标牌、印刷品、宣传品等载体使用。
2. 格式:应征作品电子版以JPG和PDF格式提交(JPG格式分辨率1280*720dpi以上,文件不小于2MB,需注明作品图样的标准比例版式、标准色和标准字),简要创意设计说明,应包括中心意思说明、设计理念、各组成元素说明,以及设计整体文化内涵与象征意义,不超过500字。
03卡通形象(Cartoon.IP):
单个或多个形象组合(含名称)
2. 格式:应征作品需提供单个或族群作品的三视图(包括但不限于正面、侧面、背面),每组作品包含不少于2种表情的动态造型,可含立体效果图,作品尺寸3200PX*1800PX(横版)。电子版以JPG和PDF格式提交(JPG格式像素不低于300dpi,大小不超过5M,注明比例),简要创意设计说明、设计理念、各组成元素说明,不超过500字。 作品入围后需提交工程源文件(PSD、AI、OBJ、3D工程文件等),相关文件分辨率不低于300dpi。注意元素尽可能独立分层,以便后期编辑使用。
2. 邮件标题:洛阳人才+征集类型(宣传标语/形象标识/卡通形象)+作者姓名(或机构名称)+联系电话,同时附带《洛阳人才品牌形象征集活动参赛作品报名表》《洛阳人才品牌形象应征作品创作者著作权确认书》扫描件。
▲扫描或长按识别上方二维码下载创作者著作权确认书
▲扫描或长按识别上方二维码下载报名表
截稿日期后(4月10日后),根据作品收集情况,主承办方将邀请各界人才代表成立评审组,分别选出10个入围作品进行最终评选。参与最终评选作品将于“洛阳日报”微信公众号上发起大众投票,根据大众投票结果确定优胜奖,评选结果将通过“洛阳人才工作网”“洛阳人才网”、“洛阳人才”微信公众号以及相关省市媒体向社会公布。
优胜奖1名,奖金3000元/名(税前,人民币); 入围奖9名,奖金500元/名(税前,人民币)。
优胜奖1名,奖金4000元/名(税前,人民币); 入围奖9名,奖金800元/名(税前,人民币)。
优胜奖1名,奖金5000元/名(税前,人民币); 入围奖9名,奖金800元/名(税前,人民币)。
八、注意事项
(二)参赛作品中不可出现以下情形:
1.任何其他品牌Logo及元素;标识与卡通形象,需原创不得抄袭借鉴,作品中的字体字型需要有商用版权。
2.政治敏感及带有煽动性的画面,国旗、国徽、旗帜、标识等元素;
3.有误导歧义以及涉及敏感问题的;
4.其他会引起公众观感不适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画面、元素或文字。
(三)本次征集活动中的获奖作品,视为主办单位委托创作作品,主办方拥有对获奖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著作权及发布权等除署名权之外的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对作品的一切平面、立体或电子载体的全部权利),可免费用于公益广告、新闻发布、制作纪念品、展览展示等宣传用途。主办方有权对获奖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以及进行著作权登记等活动。
(四)应征者在确认奖项后,须向主办方提供作品矢量源文件和建模源文件(PSD、AI、OBJ、3D工程文件等)及相关资料,并按照主办方要求,参与作品进一步的必要完善及相关衍生品的设计工作,期间不再另附报酬。如无法提供,取消获奖资格。应征者须同意并确认主办单位在使用应征作品时可无需标明创作者的姓名或名称。因不可抗力原因及其他非主办单位原因造成的应征作品丢失或损坏,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若出现创意相同或类似的应征作品,按征集活动专用电子邮箱接收作品邮件时间先后原则,首个申报作品拥有参评权。
(六)若投稿作品数量不足或经评审未有适宜的优秀作品,主办方有权终止本次征集活动并适时启动二次征集。
(七)应征作品一经提交申报,即视为应征者同意并接受本征集公告的所有约定。
(八)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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