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区域公共品牌名称及形象LOGO征集
为弘扬北疆文化、打造新时代包头文化高地,进一步挖掘包头城市内涵、增强城市辨识度,提升包头城市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决定开展包头市“区域公共品牌”创建工作。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包头市区域公共品牌名称、形象LOGO和宣传语。具体事宜通告如下。
即日起至2024年4月20日。
1.全国从事文化创意策划、设计、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均可参与。
2.本次区域公共品牌名称、形象LOGO和宣传语设计要主题明确、构思新颖、便于记忆、易于传播,体现包头历史文脉厚重、自然资源富集、产业基础雄厚、开放包容创新、绿色宜居宜游、健康活力幸福的现代化城市新形象,彰显包头地域特色和人文内涵。
3.参与征集的区域公共品牌名称、形象LOGO和宣传语,要确保其独特性、唯一性,要明显区别于其他品牌及商标名称,必须为原创,不得抄袭他人,不存在侵权行为。如发现抄袭、侵权行为,取消资格,作品涉及的名誉权、肖像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自负。
4.参与征集的区域公共品牌形象LOGO设计效果图形为电子文稿,文件为JPG格式,3840像素*2160像素,分辨率不少于300dpi(像素/英寸),色彩模式为RGB,要提供参赛作品的三视图(含:正面、正侧、背面)以及可用于媒体传播以及印刷生产的位图源文件。
5.参与征集的区域公共品牌名称、形象LOGO和宣传语,需另附300字以内设计构思以及创意的详细说明,对图形标识和文字的创意理念进行阐述,对设计的思路、寓意、背景、配色等进行详细说明。设计图稿中不得出现应征者信息。
6.每位创作者提交的同类作品不超过3件。设计稿最终被确定作为包头市区域公共品牌名称、形象LOGO和宣传语后,由主办方支付相应报酬,入选作品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商标权)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有权对入选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发表、应用、提炼和宣传推广,入选作品的原创作者不得擅自使用或者许可转让他人使用。
7.本次征集不收取任何费用,所有来稿一律不予退还,投稿人需保留作品和文字原稿,以备查证。如出现创意相同的应征作品,以投稿作品时间优先者为主。
8.凡向主办单位投稿,均被视为认可本活动所有条款,主办单位拥有对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根据征集要求,组织评审团进行评审,采取初选、评审、公布的方式进行。根据征集作品整体质量和评审情况,最终评选可空缺。
作品一经确认采用,即付稿费。如区域公共品牌名称、形象LOGO和宣传语三项全套被采用(为同一作者),即付稿费80000元;单独采用区域公共品牌名称或形象LOGO各付稿费20000元。此次稿费为税前金额,获得者应依法纳税。
应征作品统一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并在邮件主题中注明“包头市区域公共品牌LOGO投稿”,邮件标题填写“作者姓名+手机号码”。来稿一律不退,请作者自留高精度设计原文件,以便入选后提供给征集单位。
投稿邮箱:btwgc624@163.com
联系电话:0472-5619380
中共包头市委宣传部
2024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