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满意‘阜’务”营商环境品牌主题口号和形象标识(LOGO)
3月12日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营商办)发布公告公开征集“满意‘阜’务”营商环境品牌主题口号和形象标识(LOGO)一旦录用最高奖励10000元 关于公开征集“满意‘阜’务”营商环境品牌主题口号和形象标识(LOGO)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阜阳营商环境工作“辨识度”,增强市场主体和群众的获得感,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满意‘阜’务”营商环境品牌创建活动,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满意‘阜’务”营商环境品牌主题口号和形象标识(LOGO)。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集内容
阜阳市“满意‘阜’务”营商环境品牌主题口号和形象标识(LOGO)。
二、征集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15日。
三、征集作品要求
(一)本次活动面向社会征集优秀作品,单位和个人均可自由投稿。
(二)构思主旨鲜明。主题口号、标识设计应突出“营商环境”主题,直观反映阜阳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要素环境、创新环境等,充分融合阜阳的历史文化,展现我市营商环境特色亮点。
(三)要求广泛实用。便于在服务大厅、办事指南、公共标识、工作牌、信函标记等载体和环境中应用和传播。(四)主题口号寓意深刻。文字精炼、朗朗上口、易于记忆和推广,充分体现阜阳市打造重商、安商、亲商、暖商、护商营商环境,全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理念。
(五)形象标识(LOGO)构图新颖。明显区别于国际和国内其他同类的标识标志,直观反映阜阳市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元素,整体视觉效果大气、简约、醒目,易于识别、记忆和推广,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和整体美感。作品电子稿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存储为JPG或GIF格式,大小不低于1兆,并提供矢量源文件(AI、PSD或CDR格式)。
(六)所有应征作品须为原创。不得违反《著作权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严禁抄袭剽窃、侵犯知识产权。因作品侵权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稿人自行承担。
四、投稿方式
下载填写《“满意‘阜’务”营商环境品牌主题口号、形象标识(LOGO)征集表》,阐述设计思路和含义,以简洁为宜。完成后,可通过电子邮件传送(邮箱:yshjb@fy.gov.cn)。也可通过信函邮寄至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营商环境监督科,地址:阜阳市清河路539号市政府一楼031室,邮编:236032。投稿人可提交多个作品,每件作品均应标明作者姓名、联系方式等,集体创作的作品,以第一主创人的身份投稿。若是单位参选,请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奖项设置
作品评选由主办方通过组织专家评审、公开投票等方式完成,主题口号和形象标识(LOGO)分别评选3件入围作品,并择优确定各一件予以录用,并通过阜阳市政府网站等媒体进行公布。
(一)主题口号征集奖励录用奖(1名):奖金2000元优秀奖(2名):奖金各1000元
(二)形象标识(LOGO)征集奖励录用奖(1名):奖金10000元优秀奖(2名):奖金各2000元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征集不收取任何费用,所有来稿一律不予退还,投稿人须保留图片和文字原稿,以备查证。如入围主题口号出现内容完全相同者,等分奖金;如形象标识(LOGO)出现创意相同或类似的应征作品,以收件时间来确定第一创意者。
(二)对于入围的应征作品,著作权、使用权等相关权利全部归征集主办方(阜阳市营商办)所有,获奖个人或团体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第三方。主办方享有对入选作品进行修改、再设计、注册、展示、出版及其他形式的宣传、使用等权利。应征者不再享有与该作品著作权有关的任何权利。
(三)凡向主办单位投稿者,均被视为认可本公告所有条款,主办单位对本次征集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联系电话:0558-2264006。
附件:1.《“满意‘阜’务”营商环境品牌主题口号征集表》2.《“满意‘阜’务”营商环境品牌形象标识(LOGO)征集表》
(扫码可下载征集表)
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