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拉尔区委宣传部开展第二轮宣传语征集
通过第一轮海拉尔形象标识和宣传语征集活动,现已成功征集到形象标识候选作品1个。经过专家筛选,截至目前,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海拉尔宣传语,现海拉尔区委宣传部面向社会开展第二轮宣传语征集活动。
一征集内容
海拉尔宣传语,入选宣传语将广泛用于宣传片、公益广告、宣传报道、主题活动等各种载体和场合。
二主办单位
中共海拉尔区委宣传部
三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4月26日(电子邮箱以收件时间为准)
四征集范围
面向全国公开征集,凡热爱创意写作或具备相关专业能力的单位和个人均可参加。
五宣传语征集要求
1.直观形象地反映海拉尔的人文历史内涵、文化旅游特色、及“智慧开放、生态宜居、幸福平安海拉尔”的“北疆精品城市”形象;
2.文字简洁、语言精练、朗朗上口,具有吸引力和感染力,便于记忆和传播;3.宣传语中必带“海拉尔”3个字,字数控制在10个字以内,应有不超过200字的说明,主要阐释思路和含义。六评选流程
1.入围评选。征集活动结束后,主办单位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专家评审团进行评审,初选10条宣传语入围作品。
2.最终评选。主办单位组织政府部门代表、媒体代表、企业代表、社会组织代表、居民代表等共同座谈研讨,在入围作品中评选出1条宣传语最终采用。
3.公布结果。拟于2024年6月向社会公布海拉尔宣传语第二轮征集活动评选结果。
七奖项设置
1.终选出1个采用奖,奖励人民币5000元及荣誉证书。
2.为确保评审质量,经评审后本次征集中没有选出可采用的宣传语,采用奖空缺。八投稿方式
填写《海拉尔宣传语作品报名表》,采用电子稿件方式,以邮件附件形式发送。投稿邮件标题:姓名+“海拉尔宣传标语”第二轮应征作品。
投稿邮箱:hqwhxwbqb@163.com
联系人:崔嘉惠
咨询电话:0470-8117255
九征集须知
1.投稿作品应为原创,此前从未以任何形式发表,不属于公开作品,并未申请过注册商标,投稿人须保证所提交的内容无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如涉及版权等法律纠纷,投稿人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活动主办单位对本次征集获奖的作品具有使用权,并有权对获奖作品进行修改、组合、使用及宣传,不另付稿酬。有权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商标注册。3.应征作品如有相同或相似,以先投稿者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