岐山旅游区形象标识(LOGO)设计方案征集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衡南县岐山旅游区主题形象,助推岐山国家4A级旅游景区创建,提升岐山旅游区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形成“全域旅游、全民参与、全民共建”的浓厚氛围,衡南县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衡南文旅公司)决定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岐山旅游区形象标识(LOGO)设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要求
岐山旅游区形象标识(LOGO)的设计应能够很好地诠释岐山的本土文化特征和自然景观,充分的彰显衡南旅游产业特色,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针对性:应征作品应结合岐山旅游区的背景及文化特点(详见附件1),必须符合衡南的文化内涵、旅游发展定位,具备地域性、文化性、独特性、前瞻性。
(二)设计感:应征作品可以是图案、文字、拼音或者多种形式相结合,能够很好地诠释岐山旅游区的文化特征和自然景观,彰显旅游产业特色,具有特色鲜明、创意新颖、寓意性强、色彩明快等特点,便于识别、记忆和推广。
(三)适用性:标识后续延展性强,具备较高的前瞻性和较好的衍生开发特质及实用价值,便于运用各种工艺手段生产和制作,易用于网站、PPT模版、文件、信封等宣传制作,适合在各类建筑物设施和公共空间长期固定使用,并能满足衍生的文创产品、空间展览装置等各种材质制作需要,后期也能结合VR、AR、MR等时代前沿技术进行利用。
(四)原创性:
1.作品必须为原创,且之前未公开发表用作其他用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2.参与者必须保证作品的原创性和素材来源的合法性。LOGO作品需单独提交PNG透明背景(尺寸控制在600×800像素以内,大小控制在3M以内),并提供全套高精度设计源文件;
3.应征作品要以PDF格式提供多种配色和周边应用等完整设计方案,设计方案附带500字以内的文字说明,对LOGO的设计说明阐述创意构思、设计理念、理念说明等。(包括图样尺寸、标准比例、色彩数值等数据和蕴含的意义、背景等)
二、征集对象
本次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面向全社会范围广泛征集,专业设计机构、个人、企业、高校、社会组织等单位和团体均可投稿参加。
三、截止时间
2024年4月19日前
四、评选方式及奖项设置
(一)衡南县发展集团公司领导班子组成评审组。由评审组对投稿作品进行评审,并确定最终入选的LOGO设计作品。
(二)评选出前六名入围,奖金人民币各800元(捌佰元整)。终入选作品一名获奖金人民币5000元(伍仟元整)(不再领取入围奖金);
(三)被采用设
(四)以上所有奖金为税前金额,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自付。
五、投稿须知
作品征集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9日15:30前,填写征集活动报名表(详见附件2)并将参赛文件以压缩包形式投稿报送,逾期不计入征集作品。作品报送邮箱:928194070@qq.com,联系方式:0734-8919666。地址:湖南省衡阳市衡南县云集街道云集工业园电子产业聚集区4号厂房(湖南省衡阳市衡南县发展集团有限公司107室,衡南文旅公司办公室),邮件及文件命名格式:“岐山旅游区LOGO征集+姓名/单位名+电话”。
六、其他事项
(一)参选作品应为原创,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专有权利或其他权利,且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也未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如因侵权或内容非法等原因而产生法律纠纷的,一经发现,将取消资格,如已发放奖金即原额追回。由参选人(单位)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取消资格。
(二)本次征集的作品不论是否采用,一律不予退稿,请投稿作者自行保留标识文件的原稿矢量格式。最终采用作品的设计者或机构需提供设计图稿源文件,并协助衡南文旅公司进一步完善其提供的图稿。
(三)作品一经采用,则视为应征者同意征集单位衡南文旅公司拥有对该作品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商标权),创作者不得自行允许第三方使用,也不得转让第三方。在公布评选结果之前,参选人(单位)不得自行发布或者发表参评作品。
(四)除奖金(含税)外,不再支付给应征者任何费用。衡南文旅公司有对入选作品设计不完善之处进行修改的权利,设计方仍需按照公司要求规格提供文件,如有不适当处需配合修改。
(五)衡南文旅公司可对该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注册、发表、修改、复制,以及以任何形式的商业开发使用等。
(六)确定获奖的作品由衡南文旅公司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后予以采用。
衡南文旅公司保留本次形象标识(LOGO)征集的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