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厨师”劳务品牌标识(Logo图形标识)和金点子征集
为打造“永新厨师”劳务品牌,激发就业创业活力,助推乡村振兴。特征集“永新厨师”劳务品牌标识(Logo图形标识)和金点子,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1.“永新厨师”劳务品牌标识,共1件。
2.有关打造“永新厨师”劳务品牌金点子。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5月20日。
三设计要求
1.劳务品牌标识作品应主题鲜明、积极健康,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序良俗原则及社会道德标准,体现永新人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活力,突出永新劳务品牌特点,准确反映劳务品牌理念、文化寓意和精神内涵。
2.标识设计要体现地域特色和行业特征,兼顾美观性和实用性,力求做到创意新颖、构思巧妙、图案流畅、色彩简明、美观向上、易于推广,具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
3.品牌名称与标识设计内涵要相一致;永新县劳务品牌名称为:“永新厨师”,作者可根据这个名称设计标识,永新县人社局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组成评委会进行评议,经评委会评议认定确实可以代表永新劳务品牌的名称及标识,可以直接采用其名称及标识。
4.金点子要围绕永新县历史、人文、菜肴等特点,并结合“永新厨师”劳务品牌打造目标,提出现阶段可行性的方案、做法、建议等。
5.“永新厨师”名称确定背景:近年来,随着国内外对中华美食的需求不断增长,永新厨师的名声逐渐远播。打造“永新厨师”劳务品牌,旨在全面提升永新厨师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提高劳务输出质量,增加就业机会。通过品牌定位与推广、技艺提升与培训、就业渠道拓展以及品牌管理与维护等步骤的实施,以及政策支持、资金保障和人才保障等保障措施的落实,提高永新厨师的技艺水平和职业素养,拓宽永新厨师的就业渠道,增加就业机会,建立健全永新厨师劳务品牌的管理和培训体系,提升永新厨师劳务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为永新县的经济发展和文化传承做出积极贡献。
6.标识设计要有确定的色值、尺寸规格等量化数据,适用于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和标牌、印刷品、办公用品、文创产品等多种载体上制作及使用,每件作品须附有300字以内的文字说明。
四作品提交
(一)提交材料。
1.“永新厨师”劳务品牌标识征集活动报名表(见附件1);
2.“永新厨师”劳务品牌标识设计应征作品创作者著作权确认书扫描件(见附件2),提供个人身份证扫描件(A4纸规格竖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同一张);3.“永新厨师”劳务品牌标识图样(jpg或者tif格式,其他格式一律不接收,分辨率不小于300dpi像素/英寸,大小不低于2480×3508像素);
4.“永新厨师”劳务品牌金点子征集活动报名表(见附件3)。
(二)提交方式。发至邮箱49820149@qq.com,并在邮件中注明作者姓名、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
五评选和奖励方式
(一)组织评选。永新县人社局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及烹饪行业代表,组建“永新厨师”劳务品牌标识设计及金点子评委会,对应征作品进行评审,劳务品牌标识(Logo图形标识)评出最佳奖1名,金点子评出金、银、铜奖各1名(若应征作品达不到入围作品数量,酌情调整获奖比例或重新征集)。
(二)结果公布。评选结果将在永新县政府网和“永新微就业”微信公众号适时公布。
(三)奖励方式。对应征作品的作者给予一定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其中,劳务品牌标识(Logo图形标识)评出最佳设计奖1名,奖励2000元;金点子金、银、铜奖若干,分别奖励1000元、800元、500元。若获奖作品为团队创作的,所获奖励归团队成员共有,由团队自行协商分配,永新县人社局不承担责任。
六特别说明
1.应征作品须为原创作品,且应征前从未以任何形式发表或投稿过,杜绝抄袭、雷同,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专有权利或其他权利,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如有涉及版权问题,一切法律后果由应征者自行承担。
2.入选及入围的应征作品的知识产权,包括其著作权、使用权、发布权等相关权利全部归永新县人社局拥有,并享有对入围应征作品修改和深化设计的权利。应征者有义务根据要求,对作品进行修改完善,并且不再享有与该作品著作权有关的任何权利。
3.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提交的所有材料一律不予退还,应征者须保留图片、文字原稿以及相关的原始凭证,以备查证。经查实应征作品存在抄袭、雷同的将取消评选资格。
4.凡参加此次活动的应征者,均被视为已经认可本公告所有条款。永新县人社局对“永新厨师”劳务品牌及标识和金点子征集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联系人:汪笃礼
联系电话:0796-7723131
附件1:“永新厨师”劳务品牌标识LOGO征集活动报名表.docx
附件2:“永新厨师”劳务品牌标识LOGO设计应征作品创作者著作权确认书.docx
附件3:“永新厨师”劳务品牌金点子征集活动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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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