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南站科创新城标识(LOGO)、广告语征集
一、引言
作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一厅三片”的重要组成部分,苏州南站科创新城总规划面积21.23平方公里,以科技服务、创新研学、生态文旅为主导功能,建设成为一体化示范区特色交通枢纽和综合服务中心、长三角智慧创新节点、江南水乡文旅中心和生态宜居水城。科创新城依托苏州南站高铁枢纽,打造示范区内最主要的对外交通门户,形成一个展现枢纽经济特征、集聚文教科创产业、具有现代风尚、人文生态相融的特色高铁小镇。为更好地展示城市形象,长三角投资发展(江苏)有限公司决定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标识(LOGO)和广告语。
二、征集项目
苏州南站科创新城标识(LOGO)、广告语,二者可分开投稿。
三、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
四、征集对象
本次活动面向社会广泛征集苏州南站科创新城标识(LOGO)及广告语,个人和组织均可投稿。
五、作品要求
1.应征作品应为原创作品,且从未以任何形式发表或被其他征集、比赛活动录用。应征人应保证作品不侵犯知识产权及包含肖像权、姓名权在内的其他在先权利,权属清晰、无版权或其他权利争议,可附版权局网站申请证明文件等原创证明材料。
2.应征作品内容应健康向上、传递正能量,符合中国法律和中国社会公序良俗的要求。
3.标识设计和广告语应能准确反映苏州南站科创新城的特色以及发展前景,充分体现苏州南站科创新城整体定位,具有较强的视觉感染力、吸引力和传播力,适合在多种介质和载体上使用和推广。广告语一般不超过12个字。
六、投稿方式
1.本次征集活动采取电子投稿的征集方式,应征作品需由作者本人上传,来稿邮件主题请注明“作者姓名+手机号+苏州南站科创新城标识(广告语)征集”,附件需含《报名表》(已填写并签字的扫描件)、投稿作品、《著作权确认书》(见附件二)(已填写并签字的扫描件)。
2.投稿电子邮箱:szronghu@126.com,联系人:吴先生,联系电话:0512-60900630。
3.《报名表》(见附件一)中的“创意说明”主要阐述创意思路、理念和含义,以简洁为宜;设计者提交的信息应当与事实相符,一旦发现相关信息与事实不符,参评资格无效;
4.设计作品方案(包括核心设计方案和初步扩展应用方案)不限于平面设计稿,可附加三维立体造型;以A4幅面白底绘制,设计尺寸120mm×120mm;设计者需同时提供可供输出的电子文件,存储为JPG或TIF格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
5.文案作品方案以word格式提交。
6.若提交多件作品,每件作品独立编号;多人创作作品,由创作者共同签署《著作权确认书》;创作者若为机构,由法人签署《著作权确认书》并加盖机构公章。
七、作品评审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相关领导、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应征作品(标识、广告语)分别进行评审,评选出获奖作品。
评选结果将公布在吴江区人民政府网(www.wujiang.gov.cn)、“长三角融湖”微信公众号。
八、奖项设置
本次标识和广告语征集活动依据评审结果设有优胜奖、入围奖。具体奖项设置如下:
标识奖项设置
优胜奖1名,奖金50000元;
入围奖20名,每名奖金2000元。
广告语奖项设置
优胜奖1名,奖金30000元;
入围奖20名,每名奖金1000元。
备注:
1.以上奖金均为税前金额,以人民币计算,税费自理。获奖者应按照主办方及其授权经办机构要求提供领奖所需全部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发票、获奖主体信息证明、收款账户信息等),活动主办方收齐材料并确认后支付相应的奖金。有关奖金支付至指定账户后视为履行全部支付义务,账户信息错误等原因导致未能收款等全部后果由获奖人自行承担。
2.参赛团队所获奖金归团队成员所有,团队内部自行协商分配,主办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3.若出现相同投稿作品出自不同作者的情形,主办方以收到时间为依据,确定有效应征作品;投稿时间排序在先的应征作品为有效应征作品。
九、特别声明
1.所有参与者应保证其为提交作品的合法拥有者,具有自主版权,并保证其提供的上述内容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应征者在提交作品前请确保已经阅读并且愿意遵守相关规则,合法使用图片资料等素材,任何违反本次征集活动规则或导致任何法律纠纷及社会舆论的作品,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与资格,如已发放奖金即全额追回。如出现知识产权及其他法律纠纷,由应征者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主办方不承担因此引发的任何法律责任。
2.获奖公示后获奖者在提交获奖作品源文件及著作权授权相关协议时须提供真实正确的信息资料。
3.征集活动评选出的“优胜”奖、“入围”奖获奖作品著作权归主办方(长三角投资发展(江苏)有限公司)所有。主办方有权对“优胜”奖、“入围”奖等获奖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无需获得作者的单独同意。有权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行使著作权:享有对所属获奖作品方案进行发表、媒体报道、网络推广、文创产品开发、信息网络传播、再设计、生产、包装、销售、展示、出版和宣传等权利,并有权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商标注册。若主办方需对“优胜”奖、“入围”奖获奖作品进行进一步完善或开发、设计周边产品等,获奖作者需提供必要的协助配合。
4.征集活动期间及宣传传播周期内(自征集公告开始之日起一年内),长三角投资发展(江苏)有限公司享有对全部参赛作品进行宣传、报道、展示的权利。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主办方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征集作品转让、复制、转载、传播、摘编、出版、发行、许可使用等。
5.参加者在活动结束后请注意查收获奖信息,自获奖名单公示之日起15日内未能联系上的,视为获奖者自动放弃本次活动中产生的全部权益,主办方可以自行使用其参与作品。由此产生的纠纷,由获奖者承担全部责任。
6.参与者同意,在征集活动期间及宣传传播周期内,不将参与作品发布到任何其他第三方平台。
7.凡是通过本次征集活动报名并上传作品的参与者,视为已经理解并接受本征集活动规则中的全部内容,若发生包含著作权纠纷及其他纠纷,一切以征集活动规则为准。如本次活动实施方案有未尽事项,由主办方解释和协商处理,主办方保留最终解释权。
8.本次活动不收报名费,所投稿件不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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