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与研究中心标识、吉祥物征集启事
南京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与研究中心自1996年3月成立至今已有26年的历史。2009年成立江苏省首批“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研究示范中心”,2012年成为首批中国心理学会临床与咨询心理学专业机构与专业人员注册系统的实习机构,2013年成为首批“教育部全国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示范中心”,2021年成立“中国心理学家工作室”。同时南京大学也是中国心理学会临床心理学注册工作委员会江苏督导项目点的所在地。
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扎实推进我校熔炉工程建设,展现心理育人实效,构建心理中心形象识别系统,塑造心理育人文化品牌。现公开征集心理中心标识、吉祥物。南京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与研究中心诚盼凝聚众智、汇集创意,欢迎师生员工、广大校友、社会热心人士踊跃投稿。
一、征集内容
(一)南京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与研究中心LOGO
(二)南京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与研究中心吉祥物
二、征集对象
南京大学在校师生员工、海内外校友、社会各界热心人士等。
三、征集要求
(一)南京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与研究中心LOGO
1.LOGO图案需充分体现南大心理中心特色,彰显南大文化传统和精神气质。
2.LOGO图案具有鲜明辨识度,形神统一、色调和谐。
3.LOGO图案如提交电子稿,需为清晰JPG(或PNG、JPEG)格式文件;如提交纸质稿,请用A4彩色打印。同时请附上设计创意文字。
(二)南京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与研究中心吉祥物
1.吉祥物造型需体现南大心理中心特色,展现心理中心美好形象。可使用人物、动植物或其他载体呈现。吉祥物需取名,名字简洁明快、易于识记。
2.吉祥物造型需美观亲和、搭色和谐,形象温暖可爱,具有辨识度。
3.吉祥物造型如提交电子稿,需为清晰JPG(或PNG、JPEG)格式文件;如提交纸质稿,请用A4彩色打印。同时请附上设计创意文字。
4.吉祥物设计需用于后期时长开发,具有时效性,将用于制作玩偶、文创产品、形象代言和媒介传播等。
四、征集周期
(一) 心理中心LOGO
征集时段:即日起至2022年10月25日。
(二) 心理中心吉祥物
征集时段:即日起至2022年10月25日。
五、征集方式
(一)烦请所有投稿者填写《南京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与研究中心标识和吉祥物征集启事 》,并在“作者原创声明”栏亲笔签名(阅读原文下载,提取码ba2z)。
(二)投稿作品的电子版和征集表(签名后扫描件或照片送至电子邮箱:njuxlzx@nju.edu.cn。邮件标题请写“南京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与研究中心标识和吉祥物征集投稿”。
(三)投稿作品如为纸质版,可寄送至: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63号心理健康教育与研究中心办公室(邮编:210023)。
六、遴选和奖励
(一)评审方式
评审含初审、公开投票、专家评议等环节,评选结果将在南京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与研究中心官网(xlzx.nju.edu.cn)等平台上公布。
(二)奖项设置
所有征集作品分设“录用奖”“入围奖”“纪念奖”,所有投稿者将获得心理中心颁发的感谢证书,“录用奖”“入围奖”的投稿者将获得一定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
七、注意事项
(一)征集作品可个人投稿或集体投稿(集体投稿人数不超5人),可投稿一项或多项。
(二)投稿作品应为未公开发表过的原创作品,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在征集过程中不得自行或授权他人对投稿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和开发;不以任何形式发表、宣传和转让投稿作品。投稿作品本身存在权利瑕疵或存在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将取消参选资格,并由投稿者本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三)投稿者须承诺一稿一投,如征集组织方发现投稿作品出现一稿多投情况,有权取消其参选资格,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四)所有入围或录用作品的知识产权和使用权均归南京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与研究中心所有。
(五)录用作品的投稿作者有义务根据征集组织方的意见,酌情对投稿作品进行修改和完善。
(六)征集组织方有权对确认使用的投稿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修改、开发、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
(七)投稿作品设计中如需使用南京大学“校标”“标准字”,可参照“南京大学视觉识别系统”。
官方主页:
https://www.nju.edu.cn/3647/list.htm
(八)所有投稿作品均不退稿,请投稿者自留底稿。
(九)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南京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与研究中心所有。
八、联系方式
南京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与研究中心办公室
地址: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63号大学生活动中心901办公室(邮编:210023)
联系人:罗老师
电话:025-89681536
邮箱:njuxlzx@nj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