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教育局 关于征集晋中市第六届运动会会徽、吉祥物的通知
各县(区、市)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幼儿园):
晋中市第六届运动会将于2023年2月——9月举行。为了彰显我市历史人文底蕴、晋商文化的晋中特色,展示我市新时代十年的伟大成就和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进一步提升市运会的文化内涵,现面向全市中小学校有奖征集晋中市第六届运动会的会徽、吉祥物。
主题:团结 拼搏 健康 快乐
(一)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性设计,不得抄袭、仿冒或侵害他人知识产权,且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曾经参加过其他设计竞赛或已在为第三方服务的设计作品不得参赛。
(二)应征作品要突出晋中市第六届运动会的主题。报送作品均需主题鲜明、内容健康,凡投稿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本征集原则规定,不符合参选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将一律取消相应资格。
(三)设计风格和类型不限,应征作品内容体现积极向上,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视、宗教歧视以及其他有悖于公序良俗的内容,并且要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
(四)投稿作者须保证对应征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作品涉及的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法律责任由投稿作者自负,提醒投稿作者审慎注意著作权中其他相关法律规定。
三、征集对象
全市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学生,均可参加本次有奖征集活动。
四、征集要求
(一)会徽
1.展现体育精神,切合晋中市第六届运动会主题,能体现举办年份、届次和体育运动等关键要素。
2.会徽设计方案要求用彩色图形设计,具有独特的构图创意,图案清晰流畅,色彩简明大方,寓意贴切,符合当代艺术美学文化要求,具有鲜明的象征意义和体育韵味。
3.设计方案需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包括:彩色设计图稿(A4纸张规格,图片分辨率不低于300dpi,JPG格式,包含标准CMYK色值、标准字体)、设计稿源文件(如AI格式、PSD格式等)、创意理念文字说明(200字以内)。纸质版包括:A4纸张彩色打印稿一套。
(二)吉祥物
1.吉祥物设计体现晋中深厚的晋商精神、鲜明的地域特色与人文历史,充分表达晋中人民对运动会的美好祝愿。
2.构思新颖、造型简洁、色彩明快,彰显活泼健康、吉祥欢乐的艺术魅力,吉祥物可以拟人化的形式表现,单个或多个均可。
3.根据本届运动会的特点、结合创作理念为吉祥物命名,吉祥物命名要恰当,寓意鲜明,既有运动意义,又有晋中内涵。
4.设计方案需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包括:三视图(正面、侧面、背面,图片分辨率不低于300dpi,JPG格式,包含标准CMYK色值,能在多种载体和环境中使用,能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清晰显示)、设计稿源文件(如AI格式、PSD格式等)、创意理念文字说明(300字以内)。纸质版包括:A4纸张彩色打印稿一套。
五、作品报送
(一)报送要求
作品以县区为单位提交,分为幼儿组、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每组作品不少于10件。设计作品的电子版(用word文档、A4纸排版、附件发送)和纸质版均需注明应征者姓名、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作品需提供应征者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二)报送方式及截止时间
作品及相关资料须在2023年2月18日之前报送至晋中市教育局体卫艺中心。联系人:王鹏飞,电话:0354-3806653,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文苑街146号。将应征作品电子版及其他资料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jzsjyjty@163.com,并注明“xx县区xx组会徽征集”或“xx县区xx组吉祥物征集”字样。未在规定时间前按要求报送的,不予入选。
六、评选办法
(一)本次征集活动将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每类每件作品都需要经过初评、终评两个环节。
(二)初评由晋中市体育局、晋中市教育局共同组织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评审。
(三)终评采取专家投票和微信公众号投票相结合的形式对初评入选作品进行评定并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专家投票权重占70%,网络投票权重占30%,二者相加,最后选出入选奖和优秀奖作品。
(四)确定选用的作品将于2023年3月上旬在晋中市政府门户网站、晋中市体育局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晋中日报”“晋中市体育局”公布,对获奖作品由专人通知获奖者,并进行相关的注册。届时,晋中市第六届运动会会徽和吉祥物的获奖作品创作者将获得证书和奖金。
(五)网络投票严禁刷票,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公证机关全程参与专家评审委员会评选监督,确保整个评审过程客观、公正、合法。
(一)会徽入选奖1名,奖金3000元及荣誉证书;优秀奖2名,每名奖金1000元及荣誉证书。
(二)吉祥物入选奖1名,奖金3000元及荣誉证书;优秀奖2名,每名奖金1000元及荣誉证书。
以上奖金均为含税金额。奖项揭晓后,将在晋中市体育局官方网站公布获奖名单。奖品和荣誉证书将交付至作品的投稿人本人或其书面指定代领人。
(一)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性设计,无抄袭、仿冒或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不属于公开作品。若发现以上情形,立即取消其参评资格,并追回奖金,由此引发的任何纠纷及法律责任由应征者承担。
(二)所有应征作品恕不退稿,请应征者自留底稿。
晋中市教育局
2023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