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牡丹大会会歌和吉祥物公开征集活动方案
世界牡丹大会是由山东省人民政府主办、菏泽市人民政府承办的国际性牡丹行业盛会,大会以“让牡丹为人类带来健康和美丽”为宗旨,旨在展示全球牡丹领域最新成果、深度开发牡丹资源,推动经济文化交流合作。世界牡丹大会自2019年已在菏泽市成功举办五届,国际知名人士、诺贝尔奖获得者、院士、国内外牡丹领域的权威学者、企业精英应邀参会。世界牡丹大会已成为学术交流、品牌打造、招商引资、合作共赢的重要国际平台,有力推进了牡丹产业精准化、品牌化、国际化发展。
为进一步提升世界牡丹大会的知名度和美誉度,营造全球关注、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世界牡丹大会组委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世界牡丹大会会歌、吉祥物,甄选具有“时代特征、牡丹精神、国际水平、中国元素、菏泽特色”的世界牡丹大会标识作品,推出具有辨识度的世界牡丹大会标志。
一、报名通道
微信关注“菏泽牡丹产业”公众号,点击右下方“征集报名”进行填报。
“菏泽牡丹产业”微信公众号
二、征集时间
本次征集活动自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24时截止。
三、应征作品要求
作品设计应充分体现世界牡丹大会“为人类带来健康和美丽”的宗旨,体现新发展理念、中国元素、牡丹精神,并实现思想性、艺术性、欣赏性与传播性的统一。作品应格调高雅、主体突出、形象鲜明,体现出国际视野、牡丹元素,并具有辨识度高、易于传播推广的特点。会歌作品应旋律优美、易于传唱,且符合牡丹精神、国家繁荣等文化理念要求。吉祥物作品应创意新颖,视觉时尚,充分挖掘中国文化、牡丹文化、民俗文化的底蕴和内涵,完美表达“中国牡丹之都”(菏泽)深厚的历史底蕴、文化内涵。作品不应局限于一届世界牡丹大会,需具有延用性。设计稿中不应出现任何与应征人有关的信息。具体要求如下:
(一)会歌
1.要求
(1)应征作品需为原创,此前未曾公开发表和未曾以任何方式公开演出,应征作品为曲谱和歌词的组合。
(2)作品能反映世界牡丹大会的宗旨,展示牡丹文化底蕴,同时旋律优美、易记易唱易流行,具备成为“听觉名片”的能力。
(3)具有高水准的艺术表现力、感染力,体现时代特征,歌词能充分体现“中国牡丹之都”菏泽魅力。
(4)具有流行元素,记忆点深刻,能引起共鸣,传唱度高。
2.提交内容
(1)作品完整的音乐电子文件1份,要求有原唱(包含音频文件、歌谱文件)。
(2)完整的曲谱、歌词内容(PDF格式)。
(3)作品阐述及作者简介(PDF格式)。
(4)《参赛作品著作权转让承诺函》
(二)吉祥物
1.要求
(1)造型简洁、端庄大方、清新亮丽,显现牡丹精神、国色天香、合作共赢艺术魅力。
(2)应当具有很强的可塑性、创造性,具备商业开发价值,能广泛适用于公共宣传、特许商品、视频宣传和景观塑造等不同领域的需要。
(3)应征作品需标明制作材料,工艺简洁,能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清晰显示,易于制作、携带、保存,方便印刷和制成模型、礼品等立体化展示品,并便于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配套运用。
(4)数量为1件(1个或1组呈现均可),并根据世界牡丹大会特点、创作理念为吉祥物命名。
2.提交内容
(1)电子版——吉祥物单独正面图(彩色A4纸张规格,清晰度不低于300dpi,jpg格式,包含标准色值、标准字体)、吉祥物三视图、三维效果图。获奖作品需提供矢量图源文件(ai /cdr等)。
(2)作品介绍(500字以内),主要阐述设计基本元素、设计理念、创意思路、表现形式与内涵。吉祥物作品应简明、易记、具有菏泽牡丹的文化元素。
(3)《参赛作品著作权转让承诺函》
四、应征作品提交
(一)应征人不需缴纳任何费用。
(二)应征作品均以小程序线上方式提交,无需进行邮寄。
截止日期:2023年12月31日24时
(三)应征作品自应征人提报成功后,即视为应征人已全部知晓并完全接受本征集规则。应征文件不符合本规则要求的,应征人可于截止时间之前补正。
(四)需自行下载《征集活动方案》、《参赛作品著作权转让承诺函》。
(五)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取消评选资格。
五、应征作品的评审和决定
(一)世界牡丹大会组委会将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
(二)世界牡丹大会组委会拥有决定世界牡丹大会会歌、吉祥物设计的最终权利。
六、奖励
(一)会歌、吉祥物优胜奖各1名,会歌奖励60000元,(奖金已与2023年3月空缺奖项累计),吉祥物奖励40000元(奖金已与2023年3月空缺奖项累计),并获世界牡丹大会组委会颁发的获奖证书。
(二)会歌、吉祥物优秀奖各3名,会歌奖励3000元,吉祥物奖励2000元,并获世界牡丹大会组委会颁发的获奖证书。
(三)会歌、吉祥物纪念奖各10名,纪念奖获得者均可获得世界牡丹大会组委会颁发的获奖证书。
上述奖金金额均指税前金额,获奖者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自行缴税。
七、注意事项
(一)应征作品不得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应征作品或任何用于创作参选作品不得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应征作品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视、宗教歧视、威胁国家间睦邻友好关系以及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的内容。
(二)应征人不能以任何方式使社会公众认为其与世界牡丹大会有事实上并不存在的关联,也不能在未经世界牡丹大会组委会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就其应征情况进行公开宣传。
(三)应征人在创作应征作品的过程中以及向世界牡丹大会组委会提交上述应征作品时,均应对该应征作品本身(及其创意)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履行保密义务的期限应自开始创作应征会歌、吉祥物设计方案之日起至世界牡丹大会组委会公布最终确定的会歌、吉祥物之日止。
(四)应征作品的知识产权归世界牡丹大会组委会所有,法律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未经允许,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世界牡丹大会组委会拥有对其设计不完善之处进行修改的权利,拥有决定应征作品使用场合、使用方式、使用时间的权利。相关应征人除根据本《征集方案》获相应奖励和荣誉外,不再获得其他费用。对本《征集方案》及其附件产生的任何疑义,世界牡丹大会组委会保留最终解释权。
世界牡丹大会组委会秘书处
2023年8月18日
《参赛作品著作权转让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