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市普法卡通IP形象征集
为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进一步提升龙泉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影响力和辨识度,打造具有龙泉地域特色的“法治文化名片”,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龙泉市普法卡通IP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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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普法卡通IP形象
02龙泉市司法局、龙泉市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
03即日起至2024年4月28日(以稿件提交时间为准)。
04面向全社会征集,个人和组织均可投稿。
05
(二)最具人气奖1名,奖金2000元。
(三)优秀设计奖2名,奖金1000元。
(四)入围奖若干名,普法礼包一份。
06
(一)创作要求
1.主题鲜明、寓意深刻。应征作品要能够充分反映法治宣传教育这一主题,彰显法治元素,兼具龙泉市地域文化特色,不得含有任何违反我国现有法律法规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和风俗的内容。
2.构思新颖、独具特色。应征作品需图案简洁、色彩明快、个性新颖、寓意贴切,符合龙泉普法品牌定位和形象风格,具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
3.易于识别、便于制作。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明显区别于其他著名标识,避免雷同,要适合新媒体以及传统媒介宣传的各种用途,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推广运用,便于识别记忆。
(二)规格要求
应征作品应当包含IP形象三视图(含正面、侧面、背面)。设计方案需提交电子设计稿。电子设计稿规格:A4(210*297mm)彩色稿JPG格式、RGB模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需包含标准色值、标准字体、矢量图源文件(PSD/AI/CDR等)。征集作品由作品名称、作品图案、作品说明三部分组成。作品说明包括作品创作理念、设计构思、内涵寓意等内容,字数不少于150字。
(一)应征者需正确填写并亲笔签署《龙泉市普法卡通IP形象作品有奖征集活动应征登记表》。应征者为机构的,须由授权代表签署并盖机构公章。创作者不止一人的,所有创作者必须共同签署。
(二)应征者需将《龙泉市普法卡通IP形象作品有奖征集活动应征登记表》扫描成电子版,连同应征作品一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lqsfjxjk@163.com),联系电话:0578-7262346。一张应征登记表对应一件作品。每位应征者就同一应征项目提供作品不得超过两个,提供两个以上作品的,主办方仅就其中两个作品进行评审。邮件上需注明“龙泉普法卡通IP形象应征作品+作者姓名+联系方式”。
(三)本次征集活动只接受作品及相应材料电子文件的邮件发送方式,作者无需递交作品的打印稿及相应材料实物。
(一)应征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承担法律责任。所有应征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一经发现,将取消资格,如已发放奖金即原额追回,由此引发的纠纷,由应征者承担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如遇作品雷同时,一律按投稿时间靠前者为有效应征作品)
(二)应征作品若获奖,则视为应征者同意主办单位拥有对该作品的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对作品的一切平面、立体或电子载体的全部权利),应征者不得再转让第三方或用于产品开发。主办方有权对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无须征得应征者的同意,并有权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商标注册。
(三)应征者需保留高精度的符合设计规范的电子稿原件,以便获选后提供给主办方。
(四)获奖作品设计者在获奖后需配合主办方在细节上完善作品。
(五)如果无法从所有应征方案中评选出满意方案,主办方将酌情采用其他方案。
(六)所有征集作品恕不退还,请投稿者自留底稿。
(七)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征集活动各项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