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沧州大运河IP形象征集大赛作品接收时间延长的公告
关于沧州大运河IP形象征集大赛作品
接收时间延长的公告
自沧州大运河IP形象征集大赛的公告发布以来,我们收到了来自各界人士的广泛关注与踊跃参与,在此,我们向所有对本次活动给予支持和投入热情的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活动开展过程中,我们留意到许多创作者反馈由于创作周期较长、近期事务繁忙等客观因素,可能无法在原定的作品接收截止时间内完成并提交自己精心准备的作品。为了让更多优秀的创意和作品能够参与到本次IP征集活动中来,确保每一位怀揣热情与才华的创作者都有充足的时间展现自己的创意,经过活动主办方的慎重考虑,现决定对本次IP征集活动接收作品的时间进行延长。
一、原接收作品截止时间
原定于2024年11月30日18时为本次IP征集活动接收作品的截止时间。
二、延长后的接收作品截止时间
现特将作品接收截止时间延长至2025年4月30日18时。在此期间,我们将继续开放作品提交通道,欢迎各位创作者继续完善并提交您的IP作品。
三、征集内容
本次征集内容为IP形象创作,内容需包含沧州大运河相关元素的吉祥物形象创作与宣传标语两部分内容。
四、征稿细则
作品提交方式及相关要求保持不变,具体如下:
1、提交方式
征集作品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czdyhip@163.com,电子邮件和压缩包标题均为:“沧州大运河IP形象征集大赛作品+应征者姓名+应征作品名称”。
联系电话:0317-6950080(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2、作品要求
主题契合:大运河IP形象创作需与大运河文化深度结合,挖掘大运河的相关故事,突出沧州大运河文化旅游带的资源优势。在此基础上IP形象需兼具中国风格和国际视野,要有明显的城市标识性,体现沧州城市特色。宣传标语需积极向上,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序良俗。
稿件完整:需附有IP形象设计及宣传标语两部分内容,缺一不可,不接受草稿,所有投稿需为完整稿件。
作品规范:① 提交设计稿应包括彩色标准图、黑白标准图、制作比例图及作品说明。
② 形象设计需具备新颖构思、鲜活形象、强亲和力、艺术性和立体感,体现大运河文化主题。IP形象的设计名称应符合其寓意象征,便于记忆,易于传播。作品要适用于平面广告、电子媒介和模型制作等再传播和再创作。
③ 在构建IP形象时,应为其赋予一个恰当的名字。单幅图稿或多幅图稿均可。在形象的选择上,既可以选择单一形象进行表现,也可根据需求选择多个形象组合呈现,但原则上建议独立形象的数量不超过两个,宣传标语的数量仅需一个即可,以确保形象的统一性和辨识度。
④ 在提交应征作品时,请确保提供JPG格式的电子稿,其中包含RGB彩色稿和黑白稿。对于图案尺寸,应严格控制在1200×1200像素以内,色彩模式须严格遵循RGB色标准,文件大小不得超过2M,同时图片的分辨率应保持在300dpi以上。此外,请同步提交与JPG电子稿对应的矢量图,并详细注明标识规范说明,包括但不限于配色标准、标准字体、比例以及辅助图形等要素。设计者需妥善保留设计源文件,以便在作品入选后能够及时向主办方提供。
⑤ 在提交作品时,除图案展示外,需附带详尽的文字说明。此说明旨在深入阐述大运河IP形象的设计理念、核心思路及其所承载的深远含义,以确保其内涵的准确传达与理解。
3、征集对象
本次征集活动面向全社会:全国各大高校、广大关心支持大运河项目的自然人、法人及其机构均可投稿。
4、资料提供
应征人应提供《沧州大运河IP形象征集大赛信息表》《沧州大运河IP形象征集大赛应征声明》《沧州大运河IP形象征集大赛应征承诺书》等资料(见附件1、2、3),缺少或不符合要求的视作无效稿件。
5、报名信息
应征者需如实填写《沧州大运河IP形象征集大赛信息表》及创意说明文字(100字左右),信息不全、不真实或未作说明者视为无效作品。
五、评选办法
1. 初步审核:由专业人员对作品进行初步审核和筛选。
2. 专家评审: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旅局、沧州市大运河办、沧州大运河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组成专家评审团进行评选,按两部分综合得分进行排名,结果经市委宣传部、市文旅局、沧州市大运河办、沧州大运河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审定后统一发布。
六、奖项与奖励
一等奖1名,奖金10000元人民币;
二等奖2名,奖金5000元人民币/名;
三等奖3名,奖金3000元人民币/名。
备注;获奖者均颁发荣誉证书,并需自理应征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并依法纳税。
七、注意事项
1. 虽作品提交时间有所延长,但请各位创作者仍合理安排时间,确保在新的截止日期前完成并成功提交作品。逾期提交的作品将不再纳入本次征集活动的评选范围。
2. 本次活动不收费,不退稿,应征者须自留底稿。
3. 主办方有责任保护投稿方个人非公开信息,但设计稿件中不得出现与应征人相关的信息。
4. 主办方可要求设计者进行修改完善,设计者需积极配合。
5. 参赛作品的知识产权归主办方所有,应征者不得主张分享利润。
6. 投稿者需保证作品原创性,拥有独立、完整、无歧义的著作权,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7. 主办方有权对作品进行发表、修改、使用等活动,不受任何限制。
8. 投稿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本规则,最终解释权归沧州大运河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有。
沧州大运河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1月25日
附件(可跳转点击至下方公众号查看)
1. 《沧州大运河IP形象征集大赛信息表》
2. 《沧州大运河IP形象征集大赛应征声明》
3. 《沧州大运河IP形象征集大赛应征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