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政策宣传月”主题文创作品展的征集
按照《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见》要求,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讲好民族团结故事,传播民族团结主旋律,充分展示苏木各族干部群众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进一步激发各族干部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认同,唱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时代强音,吉忽伦图苏木举办吉忽伦图苏木“民族政策宣传月”主题文创作品展。现将征集作品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01
作品主题
1.题目积极向上,突出“民族政策宣传月”主题,立意新颖、构思精巧、有感染力,能将传统技艺与体现中国固有元素、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元素、现代文化元素相结合,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构建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等相结合。
2.充分展现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展现中国共产党民族工作的光辉历程和辉煌成就,展现推动各民族共同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展现各民族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3.充分展现吉忽伦图苏木经济社会等各项事业生机勃勃的发展,展现吉忽伦图苏木各民族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深厚情谊,及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的良好局面。
02
征集范围
吉忽伦图苏木干部职工要积极参加,鼓励吉忽伦图苏木辖区内的农牧民群众踊跃参加。
03
作品要求
(一)书法作品(包括硬笔书法)。以诗、词、联、赋创作为主,楷、行、隶、草等字体均可,横、竖式兼可,以竖式、斗方为宜。硬笔书法规格为A4、A3纸大小。
(二)绘画作品。可为国画、版画、水彩画、水粉画等传统绘画形式,也可为手抄报、手账、沙画、漫画等现代绘画形式,尚未正式发表和未参加任何赛事的绘画作品。
(三)文学作品。小说、散文、诗歌等原创作品均可,且尚未正式发表和未参加任何赛事的原创作品。
(四)剪纸作品。单色、彩色均可,尚未正式发表和未参加任何赛事的纯手工作品,规格不小于30×30厘米。
(五)针织作品。钩针、棒针、十字绣、刺绣等形式均可,尚未正式发表和未参加任何赛事的纯手工作品。
(六)雕刻作品。泥塑、木雕、刻章等形式均可,尚未正式发表和未参加任何赛事的纯手工作品。
(七)作品报送要求。征集作品均以原稿报送,并在作品背面用铅笔注明或另附纸张标明作者姓名、单位、职务、联系电话以及作品表现主题内容。
(八)作品版权要求。本次活动投送的文创作品必须为署名作者的原创作品,且此前未在国家正式出版物发表,应符合体裁要求又不刻板硬套;投稿者应对作品拥有完整的著作权,并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来稿版权归活动主办方所有,活动主办方有权对征集作品公开发表、结集出版、播出推送、线上线下展览展示等;本征集通知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已同意本征集通知所有规定。
(九)作品质量要求。征集作品需严格按照本次活动主题选择优秀作品进行报送,不得报送残次品、半成品,主办方将对作品质量进行初筛,初筛合格方可参加本次作品展。
04
作品征集数量
每名作者可以报送书法、绘画、文学、剪纸、针织、雕刻参展作品数量不限。入选作品装裱后将在苏木党群服务中心“红石榴之家”展出,并在吉忽伦图苏木等微信刊播平台进行云展。
05
作品评审与奖项设置
由主办方组成评审小组,对作品进行初评、复评,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最佳书法作品奖、最佳绘画作品奖、最佳文学作品奖、最佳剪纸作品奖、最佳针织作品奖、最佳雕刻作品奖、最具人气奖以及纪念奖,每个参赛作品均可获得纪念奖。
06
作品征集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征稿时间:2022年5月16日——5月26日
地点:吉忽伦图苏木办公大楼207办公室
联系人:叶楠
联系电话:8714868
附件1:
全区第十四个民族政策宣传月宣传标语
1.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
2.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纲”,所有工作要向此聚焦。
4.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
5.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6.共同建设伟大祖国,共同创造美好生活。
7.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民族团结之本。
8.引导各族人民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
9.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
10.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11.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