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安县有奖征集体现“江商精神”语句
中共江安县委统战部
江安县行政审批和非公经济发展局
江安县工商联
关于“江商精神”有奖征集活动的公告
中华自古崇文化,江商从来重精神。为弘扬江安籍及本地企业家艰苦奋斗、坚韧不拔、创新创业、回馈社会和无私奉献精神,展现新时代江安商人发展与贡献、责任与担当的良好形象和企业家风采,大力弘扬“江商精神”,更好推动江安经济高质量发展。特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有关充分体现“江商精神”的语句。现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语句要主题鲜明,定位准确;能够充分体现江安悠久的历史文化内涵和江安商人独特的发展理念和思维;文字凝练、内涵丰富、表达准确,便于宣传和推广。语句格式为两句对仗,字数在20字以内,必须是原创作品。同时,必须附上2000字以内的文字创意说明。
二、征集范围
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凡愿意遵守本次征集活动规则的单位、组织、团体或个人均可参加。
三、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6月11日止(25天)。
三、征集要求
1.本次活动只收电子文档,稿件上注明作者姓名、单位、住址、联系方式等信息,所有作品一律发送至县行政审批非公经济局,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18780661615,邮箱:956127239@qq.com,所有稿件恕不退还,待评奖结束公示后,作者方可另作他用。
2.稿件内容不得侵犯已有其他作品的著作权,内容健康、符合法律法规等要求。
3. 每个单位、团体和个人投稿作品一律不予退还且不超过3篇,请参与投稿者自行备份留存,如有雷同,以先投稿时间为准。
四、奖项设置
1. 评选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一等奖奖励人民币10000元,二等奖奖励人民币5000元,三等奖奖励人民币3000元。
2.作品奖金均以人民币支付,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自付,组织或个人在投稿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费用自理。
五、评奖方式
采取“网络评选+集中评审”的方式进行评选。
1.网络评选:征集活动结束后,由主办方在“江安发布”微信公众开展网络评选,推出评选页面后开始投票,投票时间为10个工作日,最后取得票数前15名(含并列)的作品作为初步入围作品。参加网络投票作品不得违规“刷票”,一经发现,主办方即取消该作品评选资格。
2.集中评审:由主办方邀请相关专家、学者对入围作品进行集中评审。
3.获奖公布时间:2022年7月
六、知识产权声明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凡主动提交作品的“投稿者”或“作者”,主办方认为其已经对所提交的作品著作权归属作如下不可撤销声明:
1.原创声明:最终投稿作品均是投稿者原创作品。投稿作品或任何用于创作参选作品的素材均未侵犯任何他人的任何专利、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及其他任何合法权益;最终投稿作品属于未在报刊、杂志、网站及其它媒体公开发表,未申请专利或进行著作权登记的作品,且未以任何形式的披露、发表、使用或开发,直至本次征集活动结束且投稿作品确定未被选为获奖作品之日。否则主办方将取消其入围与获奖资格,收回奖金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2.获奖作品知识产权归属:所有获奖稿件,投稿人需承诺并认可该作品是受主办方委托进行创作的,获奖作品的所有权及包括著作权在内的全部知识产权归主办方所有。
3.投稿人承诺:主办方有权自行决定对最终被选定的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而不受投稿人或任何第三方的任何干涉或限制,投稿人无权要求因此享有任何特殊权利或分享主办方因进行上述行为所获得的任何权益。
4.提交投稿作品之前,请仔细阅读上述条款内容,充分理解后投稿,投稿即视为完全同意本公告的全部内容。
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主办方,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征集活动各项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