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滨镇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镇域形象宣传用语
为进一步提升洛滨镇域形象,塑造良好品牌,展现洛滨文化底蕴,增强全镇人民群众的归属感和凝聚力,提高洛滨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以直观、生动、易记的方式展示镇域形象,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宣传用语。具体要求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7月31日
二、征集内容及要求
(一)弘扬时代精神,注重洛滨内涵,格调健康,积极向上,准确反映洛滨形象,彰显洛滨精神,充分传达洛滨历史底蕴、文化精髓、人文风貌,凸显洛滨特色。
(二)高度概括洛滨气质,凝练通俗,内涵丰富,朗朗上口,便于理解、识别、记忆和传播,适合在户外广告、公共场所、对外宣传等领域使用。
(三)语言精练,文字简洁、朗朗上口、富有韵味,便于记忆或传诵,字数一般在8字以内。(例:生态宜居 秀美洛滨),应征作品应包含简要的创意说明。
三、征集范围
面向全社会征集,关心、支持洛滨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均可以个人、团体或单位名义应征投稿。
四、投稿方式
(一)邮箱投稿。投稿人可通过电子邮箱以文字、附件等方式参加此次征集活动,邮件标题为“洛滨形象宣传用语应征作品”。投稿邮箱:912591850@qq.com。
(二)电话投稿。电话:15353396990。
所有来稿请注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
五、评选方式
本次评审以参赛作品的实用性、合理性、创意性和创作理念作为评判标准,以真实的实力和水平作为评分的唯一依据,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宣传语一经采用将给予奖励。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征集不收取任何费用,所有来稿一律不予退还。
(二)征集作品须为原创,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若有侵权等违法行为,由作者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三)在公布评选结果之前,作者本人不得自行发布或者发表参评作品。
(四)征集作品采用后,主办单位拥有该作品的所有权及修改、使用权。
(五)如收到作品中出现内容相同或相似,则按收到作品的时间先后顺序,取先投稿作品。
(六)凡向主办单位投稿者,均被视为认可本公告所有条款,主办单位对本次征集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中共洛滨镇委员会
洛滨镇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