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龙海城市形象宣传片广告语
为充分展示龙海城市形象,增强城市知名度和美誉度,提升城市影响力和竞争力,现拟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龙海城市形象宣传片广告语,具体活动内容如下:
征集内容
征集龙海城市形象宣传片广告语。入选广告语将广泛用于宣传片、公益广告、宣传报道、主题活动等各种载体和场合。
主办单位
龙海区融媒体中心
龙海区电视艺术家协会
活动时间
自2022年12月14日至2022年12月18日24:00截止。
征稿对象
社会各界均可应征投稿。
投稿要求
(一)主题鲜明。广告语要准确反映龙海城市特点、优势特色产业、历史文化精髓以及人文风貌等;
(二)语言精炼。广告语要文字简洁(12个字左右)、朗朗上口、有韵味,便于记忆传播;
(三)富有创意。广告语内容要具有独创性、特色性,具有较强的亲和力和感召力;
(四)广告语必须为作者本人原创,不能与已使用的其他标语重复。
投稿方式
活动时间内在“龙海新闻”微信公众号征集推文,即本推文,下方评论留言。
广告语最终评审时,评论获得的点赞数量将纳入考量范围。
奖项设置
采用奖1个,奖励2000元人民币。
若应征广告语内容相同,以优先提交者为准。为确保评审质量,经评审若本次征集中没有遴选出可采用的广告语,采用奖空缺。奖金为税前金额,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自行交纳。主办单位仅会通过“龙海新闻”微信公众号与获奖者联系,请投稿者注意甄别。
评审公布
征集结束后,主办单位将组织相关人员,负责对征集到的广告语进行收集、整理及进行评选、审定,对最终入选确定的广告语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其他事项
(一)应征作品概不退稿,一经采用,主办单位即对获奖作品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的完整著作权,投稿人不得再在其他地方使用。
(二)应征作品必须是作者原创,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否则一经发现即取消其资格,如已发放奖金将原额追回,所有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均由投稿人自行承担,活动组织方不承担法律和相关连带责任,并以此推文视同完成告知义务。
(三)主办单位有权对入选广告语行使发表、复制、修改、广播、应用等著作权而无须征得投稿人的同意,不再另付稿酬、奖励。
(四)投稿即视为同意本征集方案及主办方的一切规定和要求,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漳州市龙海区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