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廉泰顺品牌口号征集,期待有才华的你!
为进一步推进清廉泰顺建设,在全社会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按照清廉泰顺建设总体部署,县纪委监委决定公开开展清廉泰顺品牌口号有奖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征集时间:即日起至6月30日(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逾期不接收作品)
征集范围: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
征集内容
结合“清廉机关、清廉企业、清廉村居、清廉学校、清廉医院、清廉站所、清廉文化”,围绕“清廉泰顺”主题进行创作。
宣传标语长度不超过16个字。要求主题鲜明、立意深刻、简洁凝练,突出时代特点、突出清廉内涵,富于感召力和感染力,易于被公众接受,便于记忆传播,达到“润物细无声”的宣传效果。
征集要求
1.所创作的作品必须为原创,并且从未对外发布。
2.投稿者应保证对其投稿作品拥有完整的著作权,并保证其作品不侵犯他人著作权、名誉权等合法权益。投稿者应承担由其稿件及投稿行为所引发的一切后果与责任。
3.投稿者不得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
4.如出现上述情况,将取消其获奖资格。
5.县纪委监委将拥有入选作品使用权。
6.本征集活动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已同意以上所有规定。
评选及奖项设置
县纪委监委将组织有关人员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征集到的宣传标语进行评审,择优评出若干奖项,并给予300元至1000元不等的现金奖励。
参与方式
参加有奖征集活动者须在6月30日前将参赛作品(参赛作品需注明作者名字、单位、联系方式),通过电子邮件报送至县纪委监委宣教室邮箱:tsxjwxj@163.com,联系人:刘潇,联系电话:0577-67560720。
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