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鸡泽县诗经文化园主题口号
为进一步扩大鸡泽县诗经文化旅游品牌影响力,助推鸡泽县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鸡泽县诗经文化园主题口号。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单位(主办方)
鸡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征集范围
本次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社会各界人士、企事业单位和相关社会团体均可参与。
三、征集内容
诗经文化园主题口号
四、征集时间
投稿自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4月30日截止,以收到电子邮件时间为准。
五、征集要求
用一句具有吸引力和号召力的口号来准确定位鸡泽县诗经文化园旅游形象和内涵。口号须为中文,主题鲜明,内涵丰富,大气响亮,朗朗上口,字数原则上不超过20个;拟定的主题需附300字以内的创意说明。
六、征集评审
(一)主办方将聘请专家成立评审组进行评选,最终评出相应的奖项。
(二)评选结果将在精彩鸡泽等媒体上公示。
七、奖项设置及奖金
设入围作品5个(组),从中选出最佳作品1个(组)。
(一)奖项设置(所有奖项的奖金仅针对作品设置)
最佳作品:该作品奖金10000元;
入围作品:每个作品奖金2000元。
(二)所有奖项奖金均为税前金额(同时获得入围奖和最佳作品奖的,只发放最佳作品奖)。根据税法规定,由活动主办方统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八、投稿要求
应征作品在投稿时须以“诗经文化园主题口号参评作品+姓名/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命名。投稿人须提供真实姓名(单位、团体名称)、身份证明、详细地址和准确联系方式。
九、投稿方式
投稿人按要求填写附近1《诗经文化园主题口号征集表》和附件2《作品原创承诺书》(附件从邮箱红旗邮件中下载,邮箱:jzxsjwhy@163.com,密码:JZXsjwhy123),连同投稿作品放在一个文件夹压缩后上传,文件夹及邮件命名方式参照“投稿要求”,发送至邮箱:jzxzjjrsk@126.com;联系人:赵少辉,电话:0310-7522236。
十、活动声明
(一)应征投稿作品应内容健康、积极向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含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公序良俗的内容。作品必须是原创,若有抄袭、剽窃行为,一经发现,取消评奖、获奖资格;如已发放奖金将原额追回,由此引发的纠纷,其法律和经济责任均由应征投稿者自行承担;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纠纷问题,由应征投稿者自负责任;如导致主办方遭受任何名誉或经济上的损失,应征投稿者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减少上述损失,消除影响,并赔偿主办方所受损失。
(二)应征投稿者须保证应征作品未曾投入商业使用、未对外公布、未参加过其他征集活动或大赛。本次活动评选出的获奖作品将被视为应征投稿者受主办方委托创作的作品,该作品的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完全归主办方所有;应征投稿者一经报名,即视为认可并同意该知识产权条款。鸡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独家拥有获奖作品包含但不限于使用权、发表权及改编权等权利在内的完整著作权,有权将其用于相关宣传、画册、展览及宣传推广活动等。应征投稿者不得擅自发布、改编、使用获奖作品或将该作品及其权利转让给第三方。同时主办方除向获奖者支付奖金外,不再支付其他任何报酬和税费。
(三)如主办方要求获奖者对被评选出的最佳作品予以修改完善的,获奖者应配合主办方对该作品予以修改完善,以达到主办方要求。获奖者按主办方要求修改完善后的所有作品(含最终版本的作品),同样被视为获奖者受主办方委托完成的作品,该作品的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完全归主办方所有。应征投稿者一经报名,即视为认可和同意以上条款。对于配合主办方对被评选出的最佳作品予以修改完善的获奖者,主办方除向获奖者支付最佳作品奖金外,不再支付其他任何报酬和税费;对于拒绝配合主办方对被评选出的最佳作品进行修改完善的获奖者,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入围获奖资格,另行增选入围作品。
(四)征集评选以作品为唯一对象,同一应征者提交作品条数不超过10条(含10条),作品风格和类型不限。如有投稿作品内容相同,以先投稿者为准(以邮箱接收时间确定先后次序)。
(五)如投稿作品未达到某奖项获奖标准,则奖项可空缺。主办方聘请专家所成立的评审组对投稿作品的评选结果为本次征集活动奖项评选的最终结论,该评选结果不接受异议和复议要求。
(六)凡向本活动主办方投稿者均被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征集活动各项规则,投稿作品概不退稿。
(七)本活动解释权归鸡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