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县城市形象宣传口号征集
为进一步提升吉安县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塑造独特城市品牌形象,展现其历史文化底蕴和现代发展活力,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吉安县城市形象”宣传口号。具体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征集吉安县城市形象宣传口号。入选宣传口号将广泛用于宣传片、公益广告、宣传报道、主题活动等各种载体和场合。
二、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2月28日止。
三、征集要求
1.主题鲜明。宣传口号应紧扣吉安县历史文化、自然风光、经济社会发展等特色元素,凸显其独特魅力和发展潜力。
2.富有创意。口号要富有创意,具有较强的吸引力、感染力和传播力。
3.简洁凝练。宣传口号要在12字以内,文字精炼、朗朗上口,内容易于理解记忆,适合公共传播推广。
四、投稿方式
投稿者按要求填写《“吉安县城市形象”宣传口号征集表》,并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jaxxckh@126.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吉安县城市形象宣传口号征集+姓名”。
五、评选及奖励设置
本次征集活动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主办方组织专家评审团对征集的宣传口号进行评选。从中评选10个入围,择优1个予以采用,设奖励如下:
1.入围奖10个,奖金各2000元;
2.采用奖1个,奖金30000元。
六、其他事项
1.面向社会广泛征集,个人、团体、组织、企事业单位等均可参加。投稿作品必须为未公开投稿、发表、使用的原创作品,符合国家著作权法等相关规定。
2.投稿作品一经获奖版权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有权对作品进行修改、组合、使用。凡有抄袭、借用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行为的,由投稿者本人承担一切后果,主办方不承担责任并有权追回奖励。
3.每人投稿作品不超过2条,每条限一人署名,并附200字以内的创意说明,阐述口号的设计理念和寓意。
4.若投稿作品雷同,以电子邮件先到达者为准。
5.经评审若本次征集中没有遴选出可入选的宣传口号,则奖项空缺。
6.奖金为税前金额,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自行交纳;获奖者需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奖金。
7.投稿作品须注明作者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8.本次征集不收报名费,所有投稿作品请投稿者自留底稿。
9.凡投稿者均被视为认可本公告内容,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如有任何疑问,请咨询主办方(联系电话:0796-8442326)。
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共同为塑造吉安县的良好城市形象贡献力量!
- 附件:“吉安县城市形象”宣传口号征集表(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下载)
中共吉安县委宣传部
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