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株洲全国工业诗歌征文大赛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特别是2023年9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工业化重要讲话指示精神,高扬爱国主义主旋律,用洪钟大吕的诗歌方式,热情讴歌在党的领导下株洲人民在工业兴起、壮大,尤其是新型工业创新发展和创造美好生活方面所付出的辛勤劳动以及所取得的杰出成就,提升株洲作为新型工业城市在全国的影响力、知名度和美誉度,打造新时代全国工业文学新高地,根据2024湖南工业旅游推广月活动总体安排,现举办“诗颂工业 光耀株洲”首届株洲全国工业诗歌征文大赛,即日起面向全国征稿。
一主办单位
2024湖南工业旅游推广月活动组委会
二承办单位中南大学湖南红色文化创作与传播研究中心
株洲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一)作品以工业题材为主,兼顾时代性、思想性、艺术性,反映株洲工业和湖南工业、特别是置身生活现场反映21世纪中国新型工业领域突出成就的,评奖时会优先考虑。
(二)作品须是汉语写作,表现方式为现代诗(含散文诗)、格律诗、辞赋等体裁。
(三)以作者为单元,每人提交的作品,以现代诗、短诗为主,每首最长不超过50行,组诗不超过80行,格律诗不超过10首,散文诗不超过800字,辞赋不超过600字,并在页头标注作者姓名、单位、手机号码信息,稿件可使用手写扫描件(文字辨识度高)或电子文档供稿。每人限投一次,多投无效。
(四)投稿作品须是为本次征稿活动专门创作的原创作品。原创原则:未在纸媒(指报纸和刊物,含内刊)及网络媒体(含自媒体)发表,无与已发表作品重合和部分重合情形(部分重合情形是指超过1/3重合)。如查证系违反原创原则以及作品系抄袭等行为,主办单位有权取消违规作品参评或获奖资格,并保留追究违规作品造成的后果的权利。
请勿一稿多投。如发现投稿作品又参与其他作品征集或比赛的,亦取消其参评或获奖资格。
(五)本次征稿活动作品评审由主办单位邀请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开展评审工作。
(六)参加本次征稿活动的作品使用权、修改权归主办单位所有。不同意修改的,请在来稿作品最末处注明。未获奖和选录的作品,可自行处理。
(七)主办单位对入选的作品可用于开展非营利性项目(包括展览、印刷、出版等),不再另外通知作者,不再另付稿费等。
(八)凡是参加本次征稿活动的投稿者,皆视为已阅读并认可本征稿启事的全部规则和要求。
(九)主办单位拥有本次活动解释权。
即日起至2024年5月15日
五稿件评选及奖项专家评审委员会将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并为获奖作品作者颁发证书及奖金(税前)。具体为:
一等奖1名,奖金2万元
二等奖2名,奖金每人1万元
三等奖5名,奖金每人5千元
优秀奖15名,奖金每人2千元
通过邮箱投稿:13327313733@163.com
联系人及电话:文铁穆、13327313733
拟定于2024年6月1日,在株洲市神农城炎帝文化景观主题公园举行“诗颂工业 光耀株洲”大型诗歌演诵晚会及颁奖典礼,届时邀请部分获奖者参加。